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
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的解决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

  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 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的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
二、破产清算费用与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债权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股东为了公司的持续运营,会通过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但本着我国民法维护公平正义自由的精神,在进行破产清算时,公司往往要率先清偿职工工资和其劳动保险费用,那么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自身债权问题呢,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债务时,股东要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的爷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父母想把房产赠予给我,需要出示他们的死亡证明吗办理过户
·开发商的责任竟然推到业主身上!请教!
·老板过不发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办? 一的工资
·拆迁补偿,我家是农村的,我家是农村的,前两被划为开发区,现在要进
·你好,杨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人欠我运费打了个欠条到七月份就
·离婚,有套首付款房子,是拿结婚证前买的,房子写的我和他的名字,首付款是我出了5w
·27岁男孩在外务工突然被刑警带走几天后家属收到
·刘律师您好,想请教下婚姻问题,如果对方曾经出轨为离婚,但现在
·朋友最近*博输很多钱,昨天借我车出去,他能用我的车做抵押贷
·如何将婚前房产变更为婚后共同房产
·我想请教一下,离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离婚对方不愿意怎么办呢?
·你好徐律师问一下法院传票一般要下达几次
·咨询买车质量问题,新车八千公里
·父亲驾驶一辆中型货车撞倒一个53岁农村妇女,抢救10天后死亡,半个对月了,对方一直不予回应
·我需要付什么责任.?,我是一名由公司分配在商场卖衣服的员工

■ 相关内容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一、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是不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员工赔偿。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


·什么是清算组 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
      什么是清算组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一、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规则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


·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
      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那么此时公司的大部分才财产就会变为破产财产,当然这也不是很绝对的,因为其中有一些财产并不属于公司破产财产之列。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不包括的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1、什么......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那么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

·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算?
      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算?在进行城乡建设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将民众的土地房屋等纳入到规划中去,这时候就要给予民众拆迁费用来补偿民众失去的土地房屋等。我国以前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是分开的,那么有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如何计算呢?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

·谁有资格申请海关备案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

·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按照正常的离婚手续来看,当父母离了婚,如果孩子跟了母亲,而且孩子还没有年满十八周岁,那么,父亲那方肯定是要给孩子抚养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是道德和法律上都不占理的小三呢,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一、小三是否可以起诉男方要小孩抚养费可以起诉......

·最高法定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刑事处罚主刑中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这些刑罚都是有具体刑期的,因此法官在对罪犯作出量刑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严格在规定的刑期内进行判刑。那其中最高法定有期徒刑是多少年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年《刑法》第四......

·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

·国际申请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要求
      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国际申请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生物材料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办理进入中国阶段手续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生物材料的样品保藏的证明材料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样品材料的保藏证明或者生物保藏的存活证......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纠纷一直都存在,医患矛盾也时有发生,在患者看来他们有所损失,会认为是医生的过失,医生的不尽责,情绪低落期并不能理解医生,所以这类问题是特别不好处理的。碰到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给您讲一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吧。医疗纠纷处......

 
南京破产清算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的爷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父母想把房产赠予给我,需要出示他们的死亡证明吗办理过户
·开发商的责任竟然推到业主身上!请教!
·老板过不发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办? 一的工资
·拆迁补偿,我家是农村的,我家是农村的,前两被划为开发区,现在要进
·你好,杨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人欠我运费打了个欠条到七月份就
·离婚,有套首付款房子,是拿结婚证前买的,房子写的我和他的名字,首付款是我出了5w
·27岁男孩在外务工突然被刑警带走几天后家属收到
·刘律师您好,想请教下婚姻问题,如果对方曾经出轨为离婚,但现在
·朋友最近*博输很多钱,昨天借我车出去,他能用我的车做抵押贷
·如何将婚前房产变更为婚后共同房产
·我想请教一下,离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离婚对方不愿意怎么办呢?
·你好徐律师问一下法院传票一般要下达几次
·咨询买车质量问题,新车八千公里
·父亲驾驶一辆中型货车撞倒一个53岁农村妇女,抢救10天后死亡,半个对月了,对方一直不予回应
·我需要付什么责任.?,我是一名由公司分配在商场卖衣服的员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