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罪名详解>>伪证罪的案例分析
伪证罪的案例分析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1、案例分析(1)案件事实:被告人王某因涉嫌伪证罪案于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某市小屯镇宗庄村的牛某与本村牛某龙家因宅基地的出水问题引起打架,牛某将牛某龙的妻子卫中果打成重伤,后牛某被逮捕羁押。被告人王...

  1、案例分析          
(1)案件事实:被告人王某因涉嫌伪证罪案于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某市小屯镇宗庄村的牛某与本村牛某龙家因宅基地的出水问题引起打架,牛某将牛某龙的妻子卫中果打成重伤,后牛某被逮捕羁押。被告人王某是现场目击证人,并向公安机关作了证言,牛某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后,牛某的亲属找到王某,让王为牛某开脱罪责,被告人王某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先后向法院和公安机关作了牛某龙误伤其妻,牛某无罪的证言,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活动,公诉机关基于案情变化,对牛某故意伤害案提出延期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构成伪证罪,请求依法惩处。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郭玉香、牛胜利的证言,另案牛某的供述与辩解,另案卫中果、牛某龙、牛保平的陈述,卫中果的伤情鉴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2)律师意见,律师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3)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这二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者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3、伪证罪与包庇罪的概念。伪证罪名词解释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做假证明包庇他,使其逃脱法律的制裁。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4、从个案分析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          
(1)案情简介                
张某、李某及陈某系多年赌友。三人因赌博手气及技巧问题发生争吵,吵闹中陈某言辞犀利,多次讽刺辱骂张某及李某,张某、李某气愤之下对陈某大打出手,因酒醉,下手时不知轻重,竟然将陈某打成重伤。案发后,张某、李某被刑事拘留,张某父亲老张委托聂某从中帮调解,最终老张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陈某人民币三十五万元;为让自己孩子能获无罪,老张另支付陈某二十万,陈某按照安排重新到派出所作笔录,将原来的材料更改,否认张某出手打过自己。          
(2)律师意见                                      
实践中对于本案陈某的行为构成伪证罪还是包庇罪存在很大争议,知名深圳刑事案件律师马成律师认为应当认定为包庇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可知,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但上述两罪名仍然存在很大区别,具体如下:
包庇罪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为特殊主体,伪证罪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包庇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包庇罪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包庇行为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判决以前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本案的陈某系涉案伤害罪中的受害人,其受害人身份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故不应认定为伪证罪;陈某明知张某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以包庇其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及上述分析可知,应以包庇罪对陈某定罪量刑。
(3)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程某与周某到酒吧寻找女友梁某时,与客人张某等三人发生冲突,梁某见状离开。程某随后打电话叫来两人一起围殴张某等三人,将张某捅死。警方找到梁某调查取证时,梁某为了其男友程某免受法律追究,陈述了当时因她而打斗的事实,但否认认识打斗的男子。后公安机关抓获程某后,梁某才作如实陈述。                        
分歧意见:该案中,对梁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梁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梁某明知其男友程某和他人打架,并导致对方一人死亡的事实,但是在公安机关向其调查取证时,出于使其男友免受法律追究的目的,故意作虚假证明包庇,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梁某的行为构成伪证罪。梁某作为本案证人,隐瞒其男友参与打斗的事实,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其行为构成伪证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梁某不如实作证的行为属于不全面提供证言,是知情不举,未达到刑事处罚的程度,不构成犯罪。
评析:律师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1)、将梁某行为定性为包庇罪不妥。本案中,作为证人的梁某即使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即犯罪事实部分故意作虚假证明,虽然广义上是一种包庇行为,但是由于法律对此已经专设伪证罪这一罪名,本案中即使要对梁某的行为定罪,也只能按伪证罪处理。            
(2)、梁某行为尚未构成伪证罪。根据刑法规定,伪证罪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 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案中,梁某虽然出于使其男友免受司法机关追究的故意,隐瞒了其男友参与该宗故意伤害案的事实,但是从犯罪构成上 讲,梁某的行为并不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梁某没有对该宗故意伤害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所谓的“作虚假证明”是指歪曲案件的客观事实,即无中生有或将有说无。该案中, 梁某对该宗故意伤害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即因她而发生打斗的原因、案发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上都如实陈述,只是故意不提供程某的身份,说自己不认识,其行 为性质属于不充分、不全面提供信息,而不是作虚假证明。其次,故意作虚假证明要求的是积极的作为,而梁某的行为属于消极不作为。梁某故意不提供当事人的真 实身份,对案件信息“不全面”提供,虽然说了假话,即把认识参与者说成不认识,有隐匿罪证的意图,但只是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而不是采取积极的作为方式 如提供男友不在现场或把甲说成乙的虚假证言,其行为属于知情不举,但不是伪证罪所要求的作虚假证明的积极行为。再次,从相关刑事政策来看,如果把不全面真 实提供案件的主要事实认定为作伪证,则证人在其真实提供案件事实与涉嫌伪证犯罪中没有第三个选择,那么对证人的要求过于苛刻。比如,每件经济犯罪案件,包 括家人在内的知情人在作证时不全面提供事实,就属于伪证,则打击面太广。
3、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这二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者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4、伪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 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做伪证及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伪证罪的案例分析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计入建房人口房屋的产权
·关于驾驶摩托车逆行出了交通事故一般会怎么处理
·家人被判半年,去时带了手机、身份证,家人可以去拿回来吗?
·2014我老婆在老板那里干了一多。老板没有给工资 还把家里生活费都借给老板都没
·老师我爸被人打伤,鉴定结果为肋骨骨折6根,轻伤一级,对方已被刑拘大约为多少?
·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保险赔偿足够,家属不肯谅解,有判缓刑的机会
·档案被原公司弄丢了,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主岭市**镇地区被人打坏了 事发时间1月28日下午3点左右事情经过是我在
·离职可以一次性结清工资吗
·我骑无牌无证摩托车在农村土道由东向西和有北向南来面包车在村村通的小公路道口相撞他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在看守所还是在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上次
·未婚生育,我想咨询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未婚的,因为之前跟他在
·超市倒闭,然后超市借的员工融资的钱能追回来嘛
·离婚后房贷是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民事责任划分,邻居来我家打麻将带着她得外孙女
·你好我于1月27日因肢体麻木头晕前往惠州中大惠亚医院急诊科就

■ 相关内容
·侮辱、诽谤罪的定义以构成要件
      一、侮辱、诽谤罪的定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二、刑法对于此罪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量刑标准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2)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


·侵占罪的辩护词
      一、侵占罪辩护应当从下列几方面考虑:1.对自诉人林某的诉请进行处理。本案二审法院发回的理由为被害人没有查清,并没有对自诉人的诉请进行处理。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确定被害人,如果林某确实没有因犯罪遭受损失或其损失已......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
      1、遗弃罪立案标准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


·图书出版合同是不是专有许可使用合同
      出版图书,作品的著作权人应当同图书出版者订立图书出版合同。作者创作作品后,可以“一稿多投”,将作品同时送往几家出版社,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只能许可一家使用,作者只能与这家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为了保障图书出版......

·快递公司遗失物品需赔偿
      快递公司认为:“店主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并且缴纳快递费25元,但是并没有对此进行保值。按照单据背面的约定只赔偿最高限额500元。    店主认为,该《详情单》是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正面寄件人及收件人两栏的内容均由原告填写,并用黑体字告知:......

·双规同两指的联系与区别
      双规是中国gcd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名词和动词,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接受调查”的简称。通常是指高级党政人员在接受检查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通常一位领导被双规就意味着东窗事发,下台和接受法律的审判。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

·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6月29日法释〔2015〕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四、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以下程序公开拍卖:  1.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

·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1)&n......

·夫妻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单方撤销?
      1.《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

·检察院抗诉的立案审查
      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第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第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第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南京......

 
南京刑事罪名详解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计入建房人口房屋的产权
·关于驾驶摩托车逆行出了交通事故一般会怎么处理
·家人被判半年,去时带了手机、身份证,家人可以去拿回来吗?
·2014我老婆在老板那里干了一多。老板没有给工资 还把家里生活费都借给老板都没
·老师我爸被人打伤,鉴定结果为肋骨骨折6根,轻伤一级,对方已被刑拘大约为多少?
·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保险赔偿足够,家属不肯谅解,有判缓刑的机会
·档案被原公司弄丢了,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主岭市**镇地区被人打坏了 事发时间1月28日下午3点左右事情经过是我在
·离职可以一次性结清工资吗
·我骑无牌无证摩托车在农村土道由东向西和有北向南来面包车在村村通的小公路道口相撞他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在看守所还是在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上次
·未婚生育,我想咨询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未婚的,因为之前跟他在
·超市倒闭,然后超市借的员工融资的钱能追回来嘛
·离婚后房贷是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民事责任划分,邻居来我家打麻将带着她得外孙女
·你好我于1月27日因肢体麻木头晕前往惠州中大惠亚医院急诊科就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