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
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在生活中,购房者买了房子之后,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房产证的办理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问题,拥有两证才能证明房子归自己所有。因为资金有限或者地段的原因有的人购买的房子并不是新的商品房,是二手房。那么您知道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下面我...

  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在生活中,购房者买了房子之后,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房产证的办理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问题,拥有两证才能证明房子归自己所有。因为资金有限或者地段的原因有的人购买的房子并不是新的商品房,是二手房。那么您知道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
买房卖房时,房产证和土地证要分别过户,先办理房产过户,之后过户土地证,如下:1、 房权证过户: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面签,之后缴纳税费、过户;2、土地证过户: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办理过户。
二、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据上文所述,对于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买卖房子的情形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面对这个我们都是需要过户的。只有过户后自己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主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同样在实践中办理是非常方便的,您应携带好需要的资料就可以了,非常的快捷方便。



卖房子过户土地使用证要过户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一熟人进里快2个月了现在还不批捕意为这什么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
·想要离婚,一方不离婚怎么操作,两个人不和
·我和派遣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现在因为疫情不想去了,像解除合
·花呗借呗逾期了3个月,收到律师函,我把逾期的还了剩下的按期还
·同居关系经济纠纷
·我是河北人,想咨询下在青岛买平方后如果后期遇到拆迁的话。在已经过户的前
·借条,已超过10,异地诉讼,执行难怎么办?
·我是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人,我的儿子被抓到天津市滨海新区
·您好!律师右大拇指,断了,接上了断骨,现在不能大拇指不能弯屈。这个鉴定能的多少级,在上海地区能陪多少
·家庭婚姻问题该怎么办
·手机网络诈骗,套钱,微信转账,扫码支付,此案人员已抓获于20
·我父亲病故家中户主就改成了我弟弟,2018年弟弟也交通事故死
·我家是塌旋区房屋改造后原由的菜地是否还归个人使用
·双倍工资最长是支持13个月吗?
·你好,就是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妈手里有张借条已经10多

■ 相关内容
·赣深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深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赣深高铁是京九高铁的内地的最南段部分,对周边低于和沿线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沿线被征地的人们来说,最容易产生矛盾的应该就是占地赔偿了。那么赣深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因为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我们接下来就给您科普下国家法律是......


·村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村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最近一段时间,征地时常发生,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人们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款了。如果是农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在征地补偿款发放结束以后,还存在一个补偿款分配的问题。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分配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征地拆迁无小事,这是每个城市政府都十分重视的事情。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事件屡见不鲜,对当地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威胁。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四川成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第一章总则......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就是关于征地补偿的情况,因为我国近几年的城乡发展十分的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需要很多的建设工程,因此就会有工程占用土地的情况,一旦占用就要给土地所有者给与一定的补偿,那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就对此问......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其实我国针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对于各种各样的工程基本上都有着相应的验收规范。要求用人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必须严格进行参考。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的将问题指出来进行整改,在下文当中我们要详细为您......

·诈骗罪与借款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一般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不同的罪名,而这些诈骗犯罪其实都是很相似的,因此就让部分人区分不清楚。另外,对于民间借贷中借款不还的情况,有的人也认为构成诈骗罪。那究竟诈骗罪与借款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我国的合同法中详细说明了关于违约责任这一制度,并且这一制度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所在。违约责任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重要举措。但是也包括了法律允许的特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虽然违反合同的约定,但是却不需承担责任。合同违约......

·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那么究竟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 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因为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法官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判决的,往往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那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最......

·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分配,是离婚双方需要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有些是再婚家庭。这种是比较特殊情况,那么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一、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

·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问题一直是困扰很多夫妇的主要问题。因为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造成的后果就是离婚问题越来越多在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相关问题的详细处理方法,主要是这个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问题,那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

·承揽合同的法律定义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收取定作人支付的报酬的合同,它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主要内容包括:1、标的物;2、数量;3、质量;4、报酬、5、承揽的方式、6、材料的提供;7、履行的方式;8、验收标......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我们都知道,无论是水利工程,还是普通的房屋单位建筑工程,有一个核心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问题,是高质量的,才能说得上一个好工程,是一个安心工程。那么,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提供相关......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一熟人进里快2个月了现在还不批捕意为这什么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
·想要离婚,一方不离婚怎么操作,两个人不和
·我和派遣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现在因为疫情不想去了,像解除合
·花呗借呗逾期了3个月,收到律师函,我把逾期的还了剩下的按期还
·同居关系经济纠纷
·我是河北人,想咨询下在青岛买平方后如果后期遇到拆迁的话。在已经过户的前
·借条,已超过10,异地诉讼,执行难怎么办?
·我是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人,我的儿子被抓到天津市滨海新区
·您好!律师右大拇指,断了,接上了断骨,现在不能大拇指不能弯屈。这个鉴定能的多少级,在上海地区能陪多少
·家庭婚姻问题该怎么办
·手机网络诈骗,套钱,微信转账,扫码支付,此案人员已抓获于20
·我父亲病故家中户主就改成了我弟弟,2018年弟弟也交通事故死
·我家是塌旋区房屋改造后原由的菜地是否还归个人使用
·双倍工资最长是支持13个月吗?
·你好,就是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妈手里有张借条已经10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