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久?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任何人遭到国家行政执法行为带来的伤害的时候,都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按照法定的要求程序进行索赔,有关部门也会很快核对事实,做出赔偿。但是请求国家赔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否则就是无效,这就是时效的问题,那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少,这也...

  任何人遭到国家行政执法行为带来的伤害的时候,都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按照法定的要求程序进行索赔,有关部门也会很快核对事实,做出赔偿。但是请求国家赔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否则就是无效,这就是时效的问题,那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少,这也是很多人不了解的地方,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具体的诉讼时效。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行政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意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国家赔偿才是有效的,超出时间范围的申请是无效的。因此您也十分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要求,此外,请求国家赔偿的制度是非常严格的,专业性也是非常强的,如果您对于专业问题很难把握的,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自己。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久?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红绿灯前车发生事故,我压实线了,会不会拍到san
·我们分居两年了
·欠债不还,情况恶劣,怎样才能叫他还钱?
·离婚事宜,我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些什么
·判决已经生效,法院迟迟不给执行,已经2年了 我们是外地的,怎么办呢
·房屋,我在上海租了一套一室户的房子有租房合同的租期一年合同上写清楚如果在租期内违
·半前我用我的车给人做了担保,车被法院暂扣了,但是被担保人和我并不认san
·我帮人担保贷款以前是三户联保的。我们两个人还啦。有一个没还,现在我想买房可以按揭吗?
·可口可乐可以开除孕妇吗?
·无锡中医院误诊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淘宝代运营找的代运营明明说好的七天之内可以退款,现在又说店铺
·我家小孩四级,在学校中饭时间,老师安排的义务抬饭过程中摔倒,磕断了门牙请问我该怎
·工伤赔偿,做模具,做模具,食指骨头被削了一点,可以索赔多少
·你好~,请问因公司不合理自动辞职有没有年底双薪拿?
·方律师你好,我叫陈宏,我现住在澳大利亚。我是代我父母咨
·你好,咨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 相关内容
·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的内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出现遗弃的行为,包括遗弃年老、年幼和生活中不能够自理的家庭成员。遗弃的行为,如果情节十分的恶劣,那么行为人将有可能构成犯罪。大部分的人对婚姻法中的遗弃罪并不是很了解啊,那么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我们将为您做出具体的......


·国家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


·未婚妈妈怎么要抚养费?
      国家为了保证孩子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这个抚养费标准不是硬性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父母方出现对孩子不进行抚养,或者是有一方抚养有一方不抚养的问题。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开放。未婚先育的现象时常发生。那么,未婚妈妈怎么要抚养......


·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男方要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我国法律明文对探视权做出了规定,女方不得无故拒绝男方探视孩子,否则男方有权起诉对方。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一、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


·劳动教养人员与罪犯有什么不同?
      罪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它与劳动教养人员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不同:(1)性质不同。罪犯是有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受到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人。而劳动教养人员通常是有违法行为,但其社会危害......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是大量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有的贷款人基于朋友关系,索性在借据中不约定借款利息,但同时民间借贷也经常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遇到这些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当事人要是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此时可以向他人出具一份委托代理书,将办理事项的权利委托给他人。此时需要签订一份委托合同,那么您知道委托合同订立的内容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委托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

·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社会抚养费作为国家适当补偿社会公共基础事业投入的一种收费,是专门针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的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所以,一旦超生、多生的,就要面临着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拒绝缴纳的,还会被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详情参考下文。一、被征收社会......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车子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
         公司老总张先生前几天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保险还没办理好,停在小区里却被别人给刮花了,问小区的物业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解答: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在法律上取决于张......

·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交通事故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就够转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肇事者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有刑事方面的责任。那么这个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事务指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五章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我在红绿灯前车发生事故,我压实线了,会不会拍到san
·我们分居两年了
·欠债不还,情况恶劣,怎样才能叫他还钱?
·离婚事宜,我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些什么
·判决已经生效,法院迟迟不给执行,已经2年了 我们是外地的,怎么办呢
·房屋,我在上海租了一套一室户的房子有租房合同的租期一年合同上写清楚如果在租期内违
·半前我用我的车给人做了担保,车被法院暂扣了,但是被担保人和我并不认san
·我帮人担保贷款以前是三户联保的。我们两个人还啦。有一个没还,现在我想买房可以按揭吗?
·可口可乐可以开除孕妇吗?
·无锡中医院误诊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淘宝代运营找的代运营明明说好的七天之内可以退款,现在又说店铺
·我家小孩四级,在学校中饭时间,老师安排的义务抬饭过程中摔倒,磕断了门牙请问我该怎
·工伤赔偿,做模具,做模具,食指骨头被削了一点,可以索赔多少
·你好~,请问因公司不合理自动辞职有没有年底双薪拿?
·方律师你好,我叫陈宏,我现住在澳大利亚。我是代我父母咨
·你好,咨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