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此时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争夺抚养权,自然是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的。那到底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此时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争夺抚养权,自然是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的。那到底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等。
二、利于取得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条件以及文化程度等等,因此要想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可以从上述几方面入手考虑来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离婚的时候若出现了争夺抚养权的情况,那么就必然会涉及到打官司,而此时法院会怎么做出判决呢,就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怎样的了。哪一方提供的证据更能证明自己对子女的抚养有利,那实际取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具体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有利证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拘留所拘留时间到了一般在什么时候放人
·律师你好,在线吗?有一个人借我四万多元,至今还没有还款
·您好,请问一下我现在要用一个品牌名称但是跟一个新浪博客(人气较高)的I
·他是上门的,孩子会判给谁
·我摩托车在宾馆开房 丢失了。他们有没有责任吗?
·协议是否生效,请问以下是否在法律上生效、用不用到公证处公证?协议书夫妻二人有一人
·因公死亡怎么判定
·离婚起诉抚养费
·您好,种养殖合作社怎样报税
·合同期满终止,你好,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多,现合同到期,本
·我俩在一起没登记买的房子,首付男方出的,装潢我出的,名字是我
·临时用工工作中腿受伤开创性骨折,我们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现在能到南京宁江拘留所看人吗?
·太平洋保险红福宝如何退保?
·定金,关于定金问题是不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不是1:2的赔偿?
·工资拖欠我应该怎么办

■ 相关内容
·男方要抚养权吗?怎么取得抚养权?
      在众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问题是出现频率最多的问题之一。有时候男方女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和母亲接触较多,因而感情较好。但是,在我国传统思想——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下,男方为了传承香火也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和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


·抚养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抚养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同时为避免纠纷的发生,还需要签订一份抚养权转让协议。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而抚养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


·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的内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出现遗弃的行为,包括遗弃年老、年幼和生活中不能够自理的家庭成员。遗弃的行为,如果情节十分的恶劣,那么行为人将有可能构成犯罪。大部分的人对婚姻法中的遗弃罪并不是很了解啊,那么婚姻法规定的遗弃行为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我们将为您做出具体的......


·把孩子送人抚养犯法吗?
      把孩子送人抚养犯法吗?当把孩子生下来,父母就要承担一份抚养和监护责任,但有些可能是因为重男轻女或者没钱抚养等等各种原因,没办法甚至于不想抚养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想把孩子送人抚养,从结合道德层次和法律方面的知识来看,把孩子送人抚养犯法吗?下面我们为你讲解。把孩子送......


·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
      一、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老李夫妇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育有一子。儿子和儿媳一直生活在城里......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事件网络上经常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要进行责任鉴定,负有责任的一方面临财产赔偿甚至人身损害赔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帮助您了解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

·强迫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格式)
      _________建设用地项目需征用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乡(镇)、_________乡(镇)、_________乡(镇)集体土地。根据国务院(_________省人民政府)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号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

·婚后个人投资收益离婚后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在婚后开始进行投资,然后获得了大量的收益,对于这部分财产来讲,要是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是否可以进行分割?要是可以分割的话,又该如何分割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婚后个人投资收益离婚后如何分配”的问题。婚后个人投资收益离婚后如何分配......

·贷款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贷款诈骗主观特征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故意的产生存在两个情况:一种是产生在申请贷款之前,这也是最常见、最典型的贷款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贷款的行为,行为人是在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的驱使下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签完合同,房主去世了,买家怎么办?
      1.可以要求他的遗产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必须等他的继承人办理完过户买卖才能继续进行2.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几天完成?
      两个人因为感情破裂办理离婚时除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难的应该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了,因此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因财产问题拖延离婚的进度,就会在离婚前先进行离婚财产的公证,那么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几天完成呢,我们来看一下。一、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几天完成?公证的过程是:申请......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

·实际中协议离婚反悔怎么办?
      离婚的,无非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中的一种。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完婚后常常感到后悔,那其中夫妻要是办理协议离婚之后一方又反悔的,此时是否可行呢?此外,协议离婚反悔怎么办?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一、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拘留所拘留时间到了一般在什么时候放人
·律师你好,在线吗?有一个人借我四万多元,至今还没有还款
·您好,请问一下我现在要用一个品牌名称但是跟一个新浪博客(人气较高)的I
·他是上门的,孩子会判给谁
·我摩托车在宾馆开房 丢失了。他们有没有责任吗?
·协议是否生效,请问以下是否在法律上生效、用不用到公证处公证?协议书夫妻二人有一人
·因公死亡怎么判定
·离婚起诉抚养费
·您好,种养殖合作社怎样报税
·合同期满终止,你好,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多,现合同到期,本
·我俩在一起没登记买的房子,首付男方出的,装潢我出的,名字是我
·临时用工工作中腿受伤开创性骨折,我们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现在能到南京宁江拘留所看人吗?
·太平洋保险红福宝如何退保?
·定金,关于定金问题是不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不是1:2的赔偿?
·工资拖欠我应该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