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罪名详解>>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1、案例分析20xx年12月19日,被告人刁某驾驶“xn一41033”号货车在xx经xxx货运部驻xx办事处徐xx介绍,与xx省xx县xx镇供销社的王xx签订了西瓜货运协议,约定卸货地点为xx。运输...

  1、案例分析                
20xx年12月19日,被告人刁某驾驶“xn一41033”号货车在xx经xxx货运部驻xx办事处徐xx介绍,与xx省xx县xx镇供销社的王xx签订了西瓜货运协议,约定卸货地点为xx。运输途中,被告人刁某为了偿还个人欠帐,改道将西瓜运至xx。次日,又租车将西瓜拉到浙江xx水果市场销售,售价69000元,后携款逃匿。
(审判)                
xx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销售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该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 (四)项之规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刁某有期徒刑三年。
2、案件评析            
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合议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刁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刁的行为构成同诈骗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分析如下:          
一、从不罪的客观方面分析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一方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以1万元为起点)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具体列举了本罪的5种行为模式,即: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它,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的财产后逃逸的;                    
(5)以其它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本案的被告人刁某系个体司机,通过他人介绍与对方签订西瓜货运协议,其在西瓜运输中不按约定把西瓜送到上海而是改道郑州,继而又租车把西瓜运往他处销售得款后逃匿。给托运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刁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特征。
二、从本罪的主观方面分析
本罪在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行为人意图利用经济合同 达到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往往是行为人先以真实身份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在合同订立后,行为人却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为,坐等对方履约上当,从而使诈 骗的目的得逞。本案中,刁某骗取对方的货物后,为偿还个人债务,将其非法处置,占为已有,刁对自己诈骗对方的行为,持的是一种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
三、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留物或埋藏物占为已有,拒不退还的行为;而合同诈骗则不同。二名在主观上都要求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或者过失则不构成此二罪。二者的区别在于;合同诈骗罪,直观上表现为他方当事人财产的损失或减少,但具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不仅是对他方当事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而且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妨害?而侵占罪则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后将其非法占为已有,拒不交还,甚至在他人提出主张后仍擅自处分。    
四、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有相同点,亦有不同点,分析如下:                    
一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当事人陷于认识错误,从而达到发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它与合同诈骗罪的相同点是:两者都发生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且都有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两者在客观,上都采取欺骗方法,意图使对方陷入错误,从而使自己得到不义之财,另外,两者均是在故意的心理准状态下进行。
二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是主观目的(故意内容)不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其实质是牟利,而合同诈骗虽然在客观上能引起他人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自勺减意,而是想使对方履行“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其次是客观方面不同。合同诈骗都是“作为”:而民事欺诈行为则不仅表现为“作为”,还有的表现为“不作为”。从其欺诈的内容看,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而民事欺诈行为中仍有民 事内容的存在,再就是受侵犯权利的属性不同。合同诈骗 罪侵犯的是财物所有权,而民事欺诈行为侵犯的则是“债权”。
本案中,被告人刁某利用经济合同骗取对方信任后使行骗得逞,非法占有对方价值6万多元的货款,其行为应认定为诈骗,而不属民事欺诈行为。
综上所述,认定被告人刁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有理、有据,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做到准确打击合同诈骗活动。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认罪服法,没有上诉。
2、合同诈骗罪案例分析        
被告人王某素有赌博恶习,因无固定收入来源,缺乏赌资,遂起骗取钱财用于赌博之意。经人介绍,被告人王某认识了被害人宋某。在得知宋某颇有家资以后,被告人王某决定对宋某实施诈骗行为。          
(1)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素有赌博恶习,因无固定收入来源,缺乏赌资,遂起骗取钱财用于赌博之意。经人介绍,被告人王某认识了被害人宋某。在得知宋某颇有家资以后,被告人王某决定对宋某实施诈骗行为。于是,王某伪造了姓名为王建中的身份证、房产证和土地证,被告人王某找到宋某,谎称自己在做水产生意,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愿意以高额利息向宋某借款,并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宋某同意后二人签订借款合同,王某在合同上署名王建中,并用假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抵押,宋某给借王某10万元。王某将这笔钱用于赌博,并全部输光。
(2)分歧意见
关于该案的定性,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依据我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诈骗罪。本案中,被告人王某虚构自己做水产生意从而借钱后会获得高额利息的事实,使被害人宋某产生错误认识,借给王某10万元。被告人王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基本模式: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欺诈行为—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的财产权收到损害。此外,被害人是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是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案被告人王某虚构做水产生意,给予高利息的事实发生在签订合同之前,而不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此,被告人王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理由是依据我国刑法第224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是合同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被害人宋某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以虚假的房产证明作担保,骗取财物,王某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3)笔者意见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诈骗罪是一般法条,合同诈骗罪是特殊法条。也就是说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首先应该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二罪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之所以刑法单独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是因为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其行为方式与普通诈骗者相比,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纵观我国刑法相关条文的制定过程,合同诈骗罪也是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罪名。
二罪的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者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均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了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在侵犯的客体上,合同诈骗罪除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合同双方相互信任的信赖关系,从而从根本上动摇商品交易的基础,这也是合同诈骗罪被归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原因。在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仅限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而普通的诈骗罪行为方式多种多样,立法者采取了开放的罪状表述方式。
在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骗取受害人信任,与受害人宋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虚构合同一方当事人名称王建中,以王建中的名义签订合同。被告人王某并没有实际履约能力,其在骗取钱财之初亦无意返还。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被害人宋某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以虚假的房产证明作担保,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已经严重的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合同双方相互信任的信赖关系,因此其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虚构做水产生意,给予高利息的事实发生在签订合同之前,而不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但是上述虚构事实的行为,与后续的签订合同并用房产做担保的行为,是整个的诈骗行为过程,不应当将其割裂开来分别评价。因此,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应以合同诈骗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保险公司要我做法医鉴定 不够级别就不管了 对吗
·常住农村非农户有无选举权。失业或退休人员
·丈夫失踪我想起诉离婚
·您好在吗?碰到合同纠纷怎么办。
·咨询离婚,我是男方我出去找小姐被抓了拘留了10天我老婆知道后要和我离婚我也承认错
·民间借货可以吗
·你好我是邬医生咨询下合同问题
·用学校局域网架设私服供大家娱乐是否犯法?
·交通事故伤者不配合调解不起诉,垫的钱拿不回来
·我和收件人互换物品。我发出的xx快递。双方发出已收到。我的完好。对方物品损坏我该
·物业不作为,收取暖费不供暖,怎么起诉,费用多少,每都这样,今15号交费过5号每平
·结婚的那天伴郎被狗咬了
·你好,我咨询一下,身份证被他拿去代款,但人死了,这怎么办
·你好! 我在一家舞蹈室办了全能教练班(终身),学费1
·想委托律师起诉要债
·送给年轻律师的30条忠告

■ 相关内容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一、盗窃罪的基本量刑: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


·受贿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犯受贿罪的......


·合同诈骗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辩护人总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张某某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他明知朱某要办假证还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依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共犯。一、被告人张某某在主观上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其客观行为也证明他......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无罪辩护一、上诉人王某不具有非法持有假币的故意,不成立持有假币罪。上海市X区人民法院(2007)X刑初字第137号判决书认定:被告人王某明知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依法应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


·死刑的适用范围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房字第 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方经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四)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  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补偿的范......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偷逃税额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量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对于走私普通货......

·什么是“缢吊”?缢吊属于自杀还是他杀?
      缢吊是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的体重,绳索环绕颈项部或其他类似物压迫颈项部,可能引起死亡的这样的状态称为缢吊。2023年,江西铅山县胡鑫宇案件中,胡鑫宇尸体被找到,系一名群众报警,在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这里使用了”缢吊“。律师指出,警方通报里......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须知
      一、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企业的改制方案。其中应明确企业净资产数额及清产核资情况即资产处置意见、改制后的企业股东投资情况。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同意改制方案的决议。三、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评估。南京律......

·假离婚的法律分析
      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

 
南京刑事罪名详解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保险公司要我做法医鉴定 不够级别就不管了 对吗
·常住农村非农户有无选举权。失业或退休人员
·丈夫失踪我想起诉离婚
·您好在吗?碰到合同纠纷怎么办。
·咨询离婚,我是男方我出去找小姐被抓了拘留了10天我老婆知道后要和我离婚我也承认错
·民间借货可以吗
·你好我是邬医生咨询下合同问题
·用学校局域网架设私服供大家娱乐是否犯法?
·交通事故伤者不配合调解不起诉,垫的钱拿不回来
·我和收件人互换物品。我发出的xx快递。双方发出已收到。我的完好。对方物品损坏我该
·物业不作为,收取暖费不供暖,怎么起诉,费用多少,每都这样,今15号交费过5号每平
·结婚的那天伴郎被狗咬了
·你好,我咨询一下,身份证被他拿去代款,但人死了,这怎么办
·你好! 我在一家舞蹈室办了全能教练班(终身),学费1
·想委托律师起诉要债
·送给年轻律师的30条忠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