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针对孩子而言,监护权和抚养权是可以分离的,但是既监护又抚养所给予给孩子的有效的权利会更多,所承担的义务也会更多。一般来说,家长都会拥有两项权利,即监护抚养权,无论是在孩子的生活中,还是家长的生活中,都离不开这两项权力的使用,以下是律师...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针对孩子而言,监护权和抚养权是可以分离的,但是既监护又抚养所给予给孩子的有效的权利会更多,所承担的义务也会更多。一般来说,家长都会拥有两项权利,即监护抚养权,无论是在孩子的生活中,还是家长的生活中,都离不开这两项权力的使用,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2、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监护人有哪些抚养义务?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对于既监护又抚养的家长来说,在明白监护权和抚养权的不同和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清楚对孩子的义务比单方面的更多。一旦没有履行责任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格的制裁,并且会对孩子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因此家长应注意在平时的生活中对监护抚养权的认知有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若您还有具体的疑问,请咨询律师网的律师。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孩子7个月女方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离婚律师代理
·请问走路时被撞,撞人者逃逆后被交警找到,现在被撞人受伤(外伤,有淤青水肿)住院,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的赔偿是多少
·店主、房主、实际经营者是3个人,对谁起诉“未经业主同意住改商
·派出所10月28移诉了,什么时候能开庭
·我该怎么办啊?,要不上工资
·关于离婚后房屋纠纷的问题
·我老公在邵阳市看守所没判决之前坐了l年牢,今年调到永州,想问
·酒驾,还是安那天,酒驾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
·你好,男方想离婚,但是又不愿意向女方提出来,我该怎么做
·吸*,我老公吸*,我老公吸*,我想离婚怎么办
·请问男方把贷款转到女方已经五了,现在离婚贷款女方应该怎么处理
·奶奶有六个子女,我爸是六子,奶奶一直跟着我们生活,爷爷有老房
·离婚财产分割。我能委托你处理吗?

■ 相关内容
·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但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夫妻如果协商离婚,双方应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应对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作出处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离婚之后男方想要将抚养权变更回来的情况,那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但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男方......


·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治社会在不断的完善,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种种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特别是在离婚问题上要依据婚姻法来进行解决,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子女抚养方面做出约定,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的方式,那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什么......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人人都是平等的,即使在结婚之后,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的对他人实施家暴行为。而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来讲,此时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才能保护自身利益。要是选择离婚的话,就要知道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家暴的离......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引发纠纷的话,双方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候,会参考一定的原则。那么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下面我们结合相关知识谈......


·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确认责任人比较容易,会有交管部门进行确认,但是确认责任后的赔偿方面问题却成为一大难题,即使双方的责任都已经明确了,但是责任的主要方要赔偿多少以及怎么赔偿的问题都是比较头疼的,也是您比较关注的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其实您想问的是商标权的保护,商标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商品标志。其必然会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那么商标权是如何保护的呢?一、商标的构成要件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

·抢劫罪的当场性怎么认定?
      抢劫罪是常见的刑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罪是侵犯复杂客体的犯罪类型,对于人身和财产权益都可能受到侵害。对于抢劫罪,在认定的时候,关于当场性的确定是很关键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解答抢劫罪的当场性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抢劫罪的当场性怎么认定?当场使用暴......

·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的解除分为多种情况,有可能是遇到法律规定的情形需要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遇到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另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协商解除......

·父母包办婚姻的危害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我们以前的生活中,存在着一些父母包办婚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虽然包办婚姻的数量越来越少,但实际上包办婚姻在我国存在着严重的危害,那么父母包办婚姻的危害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父母包办婚姻会长久吗根据各人情况,如果......

·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了事故该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农村建设用地申请书怎么写
      农村建设用地申请书怎么写我国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的使用和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出台了相关土地使用政策和规章制度,居民要进行农村土地建设必须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只有经过审核批准之后才可进行土地建设。今天我们为您列举了农村建设用地申请书,请继续往下阅读。一、农村建设用地......

·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那就需要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才行。而现在流行结婚给付彩礼,那么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未登记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某立下遗嘱,表示将从其遗产中拿出2万元存款留给父母。但是,高某的父母先于高某去世。这种情况下......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孩子7个月女方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离婚律师代理
·请问走路时被撞,撞人者逃逆后被交警找到,现在被撞人受伤(外伤,有淤青水肿)住院,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的赔偿是多少
·店主、房主、实际经营者是3个人,对谁起诉“未经业主同意住改商
·派出所10月28移诉了,什么时候能开庭
·我该怎么办啊?,要不上工资
·关于离婚后房屋纠纷的问题
·我老公在邵阳市看守所没判决之前坐了l年牢,今年调到永州,想问
·酒驾,还是安那天,酒驾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
·你好,男方想离婚,但是又不愿意向女方提出来,我该怎么做
·吸*,我老公吸*,我老公吸*,我想离婚怎么办
·请问男方把贷款转到女方已经五了,现在离婚贷款女方应该怎么处理
·奶奶有六个子女,我爸是六子,奶奶一直跟着我们生活,爷爷有老房
·离婚财产分割。我能委托你处理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