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自从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之后有很多的深受家暴伤害的人往往会选择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家暴的侵害。但是有一个疑问很多人都很费解,就是如果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启迪。一、发现了遗弃家庭...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自从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之后有很多的深受家暴伤害的人往往会选择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家暴的侵害。但是有一个疑问很多人都很费解,就是如果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启迪。
一、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一)什么事家暴?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二)什么事遗弃?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二、家庭暴力怎样证明?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2、已经离婚的夫妻,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产生施暴行为已不属于家暴范畴,只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暴力行为。而是否被认定为家暴,则直接关系到受害者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公权救济,以及在后续诉讼中能否争取到孩子的监护权,在财产分配上得到公平待遇。3、家庭暴力通常被设定在法定的家庭成员内部,不包括那些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的前夫妻关系,以及处于恋爱和同居阶段的亲密关系,但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施暴者,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控制需要,倾向于把确定恋爱关系的伴侣,以及离婚后的前妻当做“自己的人”,受害者稍不顺从,就会遭受暴力,想要分手离开或提出分割财产要求,会激发其更强烈的愤怒,轻则拳脚相加,重则触犯刑律。
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一)在离婚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的”,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二)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义务举证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因为家庭暴力常常发生在仅有夫妻二人在场的情况下,场合隐蔽,证据难以收集。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巩固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遗弃是指当事人在负有抚养义务时没有尽到义务并且拒不履行,使被遗弃人受到伤害。而家暴则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与摧残。所以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答案不算是的。除非是先发生了家暴的行为之后在进行遗弃,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现山东邹城市xx受理,请问李律师这样的
·您好,几个月前在分期教育报了名,后来不想学了,可是机构不同意退款,我怎么办,是分期的
·个人信件被故意私拆,在一多的时间里
·我申请了①个网货平台,提交了资料,申请也没有成功
·请问,殴打残疾人,走公安局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我被车门撞了面部有损,改怎么办
·1万元的欠债能要回来吗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你好我问下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没什么财产他不同意离婚
·轻伤二级怎么赔偿
·被人打,鼻子被打骨折错位算轻伤吗
·想问一下女方是外地的去男方家办结婚证,还需要女方去开大队证明吗?
·您好宋律师,我现在有场离婚官司要打,有些想咨询您一下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王律师,您好,单位辞退到达法定退休但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有经
·老师,请教一下!公司法人在检查院看守所,公司会员,可以联名签字代表法人授权吗什么

■ 相关内容
·家中财物被盗办案流程,如何做才能减少财务损失?
      家中财物被盗办案流程,如何做才能减少财务损失?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像是家中被盗这件事,就十分让人恼火。财物被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同时怎样做才能协助警方破案,有效减少、追回财务损失呢?这两点可以说是您比较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


·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男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例发生。在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中,我国法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些人需要迫切的了解相关内容。那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下文将会详细解答。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现阶段因为父母双方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对对方并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很多婚姻的破碎,但是孩子却让父母双方难以割舍,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光考虑亲情还有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在争夺小孩儿的抚养权时也会有很多意外情况的放生。......


·民间借贷利息怎样算才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怎样算才合法生活中,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那么究竟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才合法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才合法1、民间......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在建筑行业中,一个完整的建筑的组成部分是非常多的。建筑工程的主体框架有着严格的质量把关,同样,对于其他的分项建筑和子建筑也一样要进行质量验收。一般工程上的其他子建筑、例如供暖建筑、供电建筑这些,都称之为隐蔽工程。对于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流......

·医疗侵权责任全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医疗侵权责任全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医疗侵权责任全文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

·一、买房子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款 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
      一、买房子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款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1、如果不按时偿还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2、还款和房屋交接没有任何关系,换句话说:房屋贷款有可能已经偿还2年而所购房屋还没有......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一、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影响法律效力吗?起诉书签字是证明你收到了这个文书的意思,如果不签收的话,没有影响法律效力的。二、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

·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
      辩护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辩护律师(辩护人)姓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案由查阅、摘抄、复制时间查阅内容摘抄内容复制内容承办检察人......

·工程分包营业税如何缴纳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我们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通常会遇到借债还钱这类事情。从法律上讲,这种现象中就蕴藏着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该关系破裂往往就需要诉讼解决。那么,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债权债务关......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 小编一再强调,大家在担任公司的
      在我国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法人我们一再强调,您在担任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自己所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担任公司法人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风光无限,如果公司真的存在什么违规操作的现象,是需要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话,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对于叛逃罪,刑法对于本罪的主体进行了严格限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寻求保卫国家安全和惩罚不法人员之间的平衡。那么叛逃罪的犯罪主体究竟是谁呢?司法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对叛逃罪进行认定的?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机关工......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现山东邹城市xx受理,请问李律师这样的
·您好,几个月前在分期教育报了名,后来不想学了,可是机构不同意退款,我怎么办,是分期的
·个人信件被故意私拆,在一多的时间里
·我申请了①个网货平台,提交了资料,申请也没有成功
·请问,殴打残疾人,走公安局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我被车门撞了面部有损,改怎么办
·1万元的欠债能要回来吗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你好我问下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没什么财产他不同意离婚
·轻伤二级怎么赔偿
·被人打,鼻子被打骨折错位算轻伤吗
·想问一下女方是外地的去男方家办结婚证,还需要女方去开大队证明吗?
·您好宋律师,我现在有场离婚官司要打,有些想咨询您一下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王律师,您好,单位辞退到达法定退休但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有经
·老师,请教一下!公司法人在检查院看守所,公司会员,可以联名签字代表法人授权吗什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