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企业也像人一样,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所以国家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对企业破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破产,是企业经营不下去,或着资不抵债无法再进行扭转改善的时候选择的一条道路。那么,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也像人一样,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所以国家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对企业破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破产,是企业经营不下去,或着资不抵债无法再进行扭转改善的时候选择的一条道路。那么,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清偿
1、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劳动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首先必须清偿的是企业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然后是劳动者的工资,接着是国家的税费,最后才是一般普通的债权,比如借款、合同结算之类的。企业破产清算的债务清偿必须按照以上顺序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清偿顺序。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我老婆要离婚,我们有三个小孩,我每个月都寄钱回家,又没有打老
·
抢夺罪,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前些天被认
·
你好,我想问问离婚条件都可以就是不判决离婚
·
离婚,请问离婚时,请问离婚时,1.如果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给
·
在农村新建养殖场没申办养殖用地许可证是属于违建吗?
·
本人开的玉米收割机把本人造成死亡
·
单位人员驾驶公车公事外出,突遇车祸,单位应该承担什么
·
江阴人拆迁,产权人老人想把两套房分给儿子和孙女,儿子不同意,
·
有个朋友借我钱,说好分期,结果已经逾期两个月,马上到第三个月
·
这交通事故谁能帮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
·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
2018月份退休的事业单为人员为什么只补了两个月工
·
在不知合同到期,公司辞退,是什么补偿
·
见面细谈,需要诉说经过,罕见的冤事
·
你好!咨询与职业病有关的内容
·
录音视听内容与文字复制件不完全相符作为提交法庭的证据有效吗
■ 相关内容
·
非法集资怎么清算涉案财物?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通常以诈骗和承诺回报的手段诱导公众投资,且一般筹得的金额还都不是小数目,定案后这些财物都会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妥善处理,至于非法集资怎么清算涉案财物,具体处理方式在下文中我们会一一讲解。一、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方式1、公安机关先期处置......
·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一、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
·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
·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每个公司成立之初,都会选举出该公司的公司法人,这个选择是要很慎重的,因为法人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任何行为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影响。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就应该解散法人......
·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
·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提单保函的法律效力
在民法意义上,保函是一种保证合同。副本提单下的提货保函是出具人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保证赔偿的协议。它规定了承运人与出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保函提货下,对提货人是一种责任,保证赔偿因未凭正本提单提货而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对承运人则为一种风险转移,当承运人未......
·
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
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行政机关要对某个违法公民进行处罚,我们经常听到的都是对其处以多少的罚款,因此有些人甚至以为行政机关的处罚权力范围就仅限于罚款了,这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不仅仅只有罚款而已,那么,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呢?一、除了......
·
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
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土地使用是需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此之前需要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可是对于此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土地使用?土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19日......
·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
上市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协议。......
·
欠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已停产、歇业时,劳动债权的优先性如何把握?
1、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企业在停产、歇业后,存在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且拖欠职工工资、无力清退集资款等费用的情况。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的基本生存权,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赋予职工社保费用、职工工资、企业职工集资等劳动债权相对于已设定担保的债权的优先性。同时......
南京破产清算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我老婆要离婚,我们有三个小孩,我每个月都寄钱回家,又没有打老
·
抢夺罪,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前些天被认
·
你好,我想问问离婚条件都可以就是不判决离婚
·
离婚,请问离婚时,请问离婚时,1.如果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给
·
在农村新建养殖场没申办养殖用地许可证是属于违建吗?
·
本人开的玉米收割机把本人造成死亡
·
单位人员驾驶公车公事外出,突遇车祸,单位应该承担什么
·
江阴人拆迁,产权人老人想把两套房分给儿子和孙女,儿子不同意,
·
有个朋友借我钱,说好分期,结果已经逾期两个月,马上到第三个月
·
这交通事故谁能帮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
·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
2018月份退休的事业单为人员为什么只补了两个月工
·
在不知合同到期,公司辞退,是什么补偿
·
见面细谈,需要诉说经过,罕见的冤事
·
你好!咨询与职业病有关的内容
·
录音视听内容与文字复制件不完全相符作为提交法庭的证据有效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