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除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外,只要是由公安交警介入处理的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承担的赔偿比例。那具体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应...

  除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外,只要是由公安交警介入处理的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承担的赔偿比例。那具体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3)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事故民警作出责任认定,一般是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线道原则,即车辆各行其道;二是谁撞谁;三是事故发生时能否避让,这也是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如果对认定不服不能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些地区允许在接到认定书2日内向原认定机关复核一次。这是很有助益的,并且也是实际处理事故必经的环节。但现实中可能出现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情况,此时可以选择向上一句公安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但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有官司要打,方便电话联系你吗?或我到你律师事务所过来
·这张应该是遗嘱吗?
·离婚辫答书怎么写
·邻居家的土地承包给他人,他人种树,紧挨地边种树,种的绿化树,
·没有拿结婚证有了小孩,但是女方走了,她应该出抚养费吗
·承包弃耕土地,原所有者回村索要土
·去年9月份借给朋友一笔钱,后来朋友归还三分之一,之后就一直拖
·你们好检察院各位领导!我在非洲经营木材生意,2017年囯内浙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因别人欠我钱.我在2015腊月28向他们要。他们不但不给.还
·伤心不知道怎么说。您懂吗
·本人厂房被xx强打强拆打砸,在城管下令的整改通知
·故意伤害罪,我的大爷是位老实朴实的农民
·借款不还
·前几天我看了一套房屋,但是那套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还没有办san
·你好,我想问问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关于自家商铺(有购房协议无产权证)被别人拿去银行抵押贷款,现

■ 相关内容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如今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主导,在金融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来维持国民经济的正常的秩序,很多企业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也就是质押式回购收到相关规则的严格管束,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多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人们喝酒后开车的话,容易因为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
      人们喝酒后开车的话,容易因为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当事人醉酒驾驶,还引发了交通事故,会被加重处罚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这时,交警部门为了勘察事故,会暂扣事故车辆,将车辆带回交警大队。那么,醉驾交通事故扣车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醉驾交通......


·8岁儿童车祸赔多少钱?
      8岁儿童车祸赔多少钱?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


·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规定
      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规定不是很清楚,大部分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都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交通事故报案期限与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规定到底是怎么样的呢,以下由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一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二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三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

·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
      对于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工伤事故很容易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来说,尽快得到工伤赔偿是最为现实的事情。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索赔的具体步骤以及赔偿的具体标准等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一、三度烧伤伤残等......

·投资设立合资银行合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

·买方不愿意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情形下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制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从交付的那......

·男孩拳打脚踢父母是否构成家暴,有什么惩罚
      男孩拳打脚踢父母是否构成家暴,有什么惩罚现在的小孩子都是各位家长的心头肉,是全家人宠爱的对象的,所以现在很多的小朋友也是非常的调皮的,会经常为了一点不顺心的事情就拳打脚踢自己的父母,那么作为小男孩拳打脚踢父母是否构成家暴,应该如何处罚。男孩拳打脚踢父母是否......

·买了公共保障性住房,合同有效吗?
      1.2012年5月初,徐勇通过北京通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建公司)的宣传得知该公司在出售范庄在建楼房,于是到售楼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介绍了该在建楼房可以办产权,系商品房以及楼房的户型、面积、房款等相关情况,徐勇在该公司的宣传之下就相信了该楼房是商品房可以办理过户手......

·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中,很多人听说过违约,但不知道什么是违约,更不知道如何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其实房屋买卖中的违约和其他合同违约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指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至于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确定买房的......

·法律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夫妻分居是对双方婚姻关系的不认可,这是一种感情破裂的表现。但夫妻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就此解除,这只能作为一个条件。法律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婚姻法中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离婚?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将给出详细的解答,请仔细阅读。??一、法律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有官司要打,方便电话联系你吗?或我到你律师事务所过来
·这张应该是遗嘱吗?
·离婚辫答书怎么写
·邻居家的土地承包给他人,他人种树,紧挨地边种树,种的绿化树,
·没有拿结婚证有了小孩,但是女方走了,她应该出抚养费吗
·承包弃耕土地,原所有者回村索要土
·去年9月份借给朋友一笔钱,后来朋友归还三分之一,之后就一直拖
·你们好检察院各位领导!我在非洲经营木材生意,2017年囯内浙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因别人欠我钱.我在2015腊月28向他们要。他们不但不给.还
·伤心不知道怎么说。您懂吗
·本人厂房被xx强打强拆打砸,在城管下令的整改通知
·故意伤害罪,我的大爷是位老实朴实的农民
·借款不还
·前几天我看了一套房屋,但是那套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还没有办san
·你好,我想问问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关于自家商铺(有购房协议无产权证)被别人拿去银行抵押贷款,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