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男女登记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自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要想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到底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登记离...

  男女登记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自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要想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到底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怎么进行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若夫妻不满足的话,那此时就不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不过此时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以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自然,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是不清楚该怎么打官司的话,这都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请问公司变向解雇孕妇如何维权?
·离婚证真假查询,一朋友介绍离异的
·儿子死亡,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如何分配遗产
·涉嫌抢劫,抢了一部4800左右的手机跟现金700元
·请问我买的二手房装修物业有没有义务提供结构图我不知管网的
·在玉林陆川登记结婚,在苍梧岭脚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请问黄律师:你们所现在在哪里?还在这个所吗?他的电话号码
·律师你好!我是做销售的,已经跟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关系了,但是事后过了二十多天了,说店里少了一件衣服,
·陈某应怎么处理好这件事
·主要就是,朋友欠我5000元没还,我是江苏的他是江西的,有转
·现在申请工伤是否可以
·二手房房屋过户纠纷咨询
·长辈在乡村公路的交通事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撞了辆车我方全责无保险。但是汽车修理
·驾驶三轮车,三轮车牌照有一多没交钱。被交警查到把c1驾照给吊销了。是合法的吗问是
·开发商违约我怎麽才能拿到违约金

■ 相关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方法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财产分割问题。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想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财产分割之后再发现对方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再提起分割请求就存在很大的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方法。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夫妻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往往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其实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也就是在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夫妻上方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商议解决或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不认可,要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应该怎么办,这次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起诉变更抚养去......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
      当今社会,婚姻生活所面临的考验是比较多的。大多数人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是自行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是起述离婚的话,可能稍微有所不同。以下是对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国家赔偿是法院还没有给你定罪或者已经定罪了发现冤枉了你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敲诈勒索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中的无效情形
      在房地产兴起的时代,不仅商品房买卖火热,农村房屋更是炙手可热,相对于城市中价格高昂的商品房来说,价格低廉的农村房屋更受到购房者的亲睐,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的法律依据。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的法律依据《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

·公职人员被判缓刑保留公职吗
      一般对于公务人员或者事业单位的人员才会具有公职,如果是一般私企中的工作人员,则就谈不上公职问题了。对于具有公职的人来讲,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而此时满足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那一般被判缓刑保留公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被判缓刑保留公职吗根据我国《公务......

·外嫁女能获得征地土地补偿费吗?
      1.黄亚楠在永兴县便江镇塘下村金星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金星组)出生、成长、生活,系金星组的村民。黄亚楠在外打工为生,在打工期间,于2013年4月3日与他人生下非婚生女孩王琴。2016年10月24日,王琴落户于金星组。成为金星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015年,金星组的土地被征收,金星......

·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
      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门面合同违约方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2、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几种形式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几种形式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抗辩权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内容,如果存在合同违约或者是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都可以使用合同履行的抗辩权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当前大多数人对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并不了解,不知道具体存在哪几种形式,不知道该采用什么方式去解决......

·犯绑架罪怎么判刑,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由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犯绑架罪怎么判刑呢?对嫌疑人、被告人来讲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犯绑架罪怎么判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Y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高级人民法Y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最高人民检察Y依法提出抗诉的;4、最高人民法Y认为应由自己再审的www.nj......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请问公司变向解雇孕妇如何维权?
·离婚证真假查询,一朋友介绍离异的
·儿子死亡,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如何分配遗产
·涉嫌抢劫,抢了一部4800左右的手机跟现金700元
·请问我买的二手房装修物业有没有义务提供结构图我不知管网的
·在玉林陆川登记结婚,在苍梧岭脚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请问黄律师:你们所现在在哪里?还在这个所吗?他的电话号码
·律师你好!我是做销售的,已经跟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关系了,但是事后过了二十多天了,说店里少了一件衣服,
·陈某应怎么处理好这件事
·主要就是,朋友欠我5000元没还,我是江苏的他是江西的,有转
·现在申请工伤是否可以
·二手房房屋过户纠纷咨询
·长辈在乡村公路的交通事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撞了辆车我方全责无保险。但是汽车修理
·驾驶三轮车,三轮车牌照有一多没交钱。被交警查到把c1驾照给吊销了。是合法的吗问是
·开发商违约我怎麽才能拿到违约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