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诉讼指南
>>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
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患病的概率也就随之提高。随之提高的还有就是医疗纠纷,对于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这个问题,在工伤赔偿标准中也有明确说明。因为小肠部分切除是被定成了八级伤残,所以是会有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
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患病的概率也就随之提高。随之提高的还有就是医疗纠纷,对于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这个问题,在工伤赔偿标准中也有明确说明。因为小肠部分切除是被定成了八级伤残,所以是会有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相关内容。
八级伤残
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
胃部分切除;
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
小肠部分切除;
根据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八级工伤获得如下赔偿: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以上均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上均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由 用人单位支付)。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按照上文中所描述的,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这个问题,已经可以通过上述所说的方式进行计算。一般正常情况,最高赔偿大概是达到了70万左右。小肠部分切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定为八级伤残的。如果在有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是可以让企业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当然如果小肠全切除的话,对人的身体也是很不好的。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骑电瓶车上班,已经打完卡,在去岗位的路上,撞到了路边堆放的管道,造成右脚踝骨折脱
·
个人申请精神鉴定
·
该如何维权?,在单位(上市)公司连续工作13年
·
职工配偶养老保险,我场为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
本人因男方有外遇,他又不肯协议离婚,想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
我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有不满24周岁拿一半之说吗
·
我前天申请了一个叫花呗宝的贷款平台,之后花呗宝发来一条短信提示我支付了所谓的信用
·
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我朋友在被公安拘留了
·
我被车撞了二级轻伤我住了半个月医院我工资000对方全责酒驾我大概需要他赔偿我多钱
·
车被扣,可以要求,可以要求,但不强制的。
·
房子拆迁问题,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快拆迁了
·
我是做xx其他买家xx网站的订单下到我xx店铺 我要投诉xxsan
·
你好,我想问下,结婚但未办理结婚证的,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是否可以支持
·
一位精神病人被她妹妹带到很行在她妹妹的操作下将精神病姐姐的很
·
我在私企上班6年,毎年签合同时都要签放弃交社保的补充条约
·
您好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江苏省南京市,溧阳监狱十七监区有名字
■ 相关内容
·
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
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一、医疗过错需要什么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
·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伤残的最为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其中又具体分为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那么针对这个最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费:按照......
·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
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是什么?
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是什么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很多人因此而烦心,处理问题也会很长时间,因此也耗费了您不少的精力,为此很多朋友都请了律师,在杭州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很多朋友也请了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希望专业的律师能够为自己解决医疗纠纷的一切事物,省的自......
·
公司安排加班,不可拒绝的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部分企业总是用订单多任务重......
·
怎样确定继承份额?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
·
员工拒绝调岗,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主要是三次违纪......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应当着重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
·
遗弃罪的构成判几年,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实施遗弃罪的,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范,且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法律规范对此类情形是会严加处罚的。立法机关制定相关规定的目的在于减少甚至减少此类遗弃行为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弃罪的构成判几年,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遗弃罪怎么判刑遗弃罪(刑法第261条),......
·
何为“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
·
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
·
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但对公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反诉,《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公诉案件附......
·
新婚姻法表兄妹结婚是否可以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表兄妹结婚是否可以妻子与丈夫是亲表兄妹关系,在父母的包办下结婚生子,由于婚后夫妻之间经常因小事争吵,孩子辍学后,丈夫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也不与家中联系。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妻子要求解除他们之......
·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
南京医疗诉讼指南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骑电瓶车上班,已经打完卡,在去岗位的路上,撞到了路边堆放的管道,造成右脚踝骨折脱
·
个人申请精神鉴定
·
该如何维权?,在单位(上市)公司连续工作13年
·
职工配偶养老保险,我场为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
本人因男方有外遇,他又不肯协议离婚,想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
我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有不满24周岁拿一半之说吗
·
我前天申请了一个叫花呗宝的贷款平台,之后花呗宝发来一条短信提示我支付了所谓的信用
·
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我朋友在被公安拘留了
·
我被车撞了二级轻伤我住了半个月医院我工资000对方全责酒驾我大概需要他赔偿我多钱
·
车被扣,可以要求,可以要求,但不强制的。
·
房子拆迁问题,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快拆迁了
·
我是做xx其他买家xx网站的订单下到我xx店铺 我要投诉xxsan
·
你好,我想问下,结婚但未办理结婚证的,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是否可以支持
·
一位精神病人被她妹妹带到很行在她妹妹的操作下将精神病姐姐的很
·
我在私企上班6年,毎年签合同时都要签放弃交社保的补充条约
·
您好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江苏省南京市,溧阳监狱十七监区有名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