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费?
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费?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离婚高发,夫妻离婚,最担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当然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但是如果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费,女方本来就是弱势群体,面对这样的情况女性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子女抚养权所要解决的是,父母...

  目前我国社会离婚高发,夫妻离婚,最担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当然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但是如果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费,女方本来就是弱势群体,面对这样的情况女性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子女抚养权所要解决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和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作出任何规定。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父母子女这种关系并不消失。因此,父母离婚不影响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抚养权。
一、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孩子抚养权的,离婚双方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法律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如何计算?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般情况下,实际抚育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但是如果出现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这种情况,女方可以先和男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在诉讼中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索要抚养费。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综上所述,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孩子是父母共同的义务。离婚时不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计算抚养费要根据孩子需要、当地情况和另一方收入来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并且索要抚养费。



离婚时抚养权在男方但由女方抚养怎么算抚养费?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对方借我家现有95万元人民币,经过方途径讨要不回
·村里私人开的锯木厂营业执照也没有,我爸去那里做工被锯到手就,
·请问你们律师管不管家庭暴
·买车不过户,写合同行吗,有法律保护作用吗
·我的一个无限极朋友带我去办理无限极会员,要了我的身份证号码,这种事情是不是不安全,最近发现我的微信无
·交通事故中全责的话赔偿会怎样
·您好,我于去年疫情期间被淘宝一家旗舰店征召回国工作,工作地点
·我因上防被停止工想上班,申请书怎么san
·曹律师有一小老板还久我5万元货款、有久条2019年6月份写的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
·买二手回迁楼,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回吗san
·房子延期交房快满一了,现在开发商还有水电气,消防,地下车库未完工,每次上访都是警
·请问酒驾拘留也是在这里吗?
·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但是分房间住,算分居吗
·抚养权归谁能否获得抚养费

■ 相关内容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要是起诉离婚的话,那法院原则上需要在3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作为当事人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情形,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不过这些都要求最开始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才行,这个过程中少不了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件,那到底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哪些?请......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如果我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们是可以主张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我们的损失的,那么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一、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1、赔偿请求人......


·协议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当事人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才后可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当然不同离婚方式下,法律规定的条件是不同的。那您知道协议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协议离婚,......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夫妻离婚要是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此时需要知道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是什么,掌握了这一点之后,才好实际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进行争夺。那究竟实践中夫妻离婚争孩子抚养权都需要怎样的证据呢?若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


·保证与保证合同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第三人”被称作保证人;“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也是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

·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
      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强制办理的,这使得员工在工伤事故之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先获得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在认定书下发后就可以去领取工伤保险了。那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当企业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如果觉得公司事项与当初登记的有所差异,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公司变更,那么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又涉及到哪些方面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相......

·在我国许多地方酒文化氛围浓厚,有时甚至超过了法律意识,导致酒
      在我国许多地方酒文化氛围浓厚,有时甚至超过了法律意识,导致酒后驾车的情况屡禁不止,尤其是醉酒驾车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一旦酿成事故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有的醉驾者在事发后后悔不迭,以自己是初犯为由请求从轻发落,那么,醉驾102初犯的处罚是什......

·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员工在工厂上班或者是一些建筑项目的公司上班,工伤的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很高的,员工受了工伤,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想承担责任,提供虚假的材料。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该行为。那么工伤认定提供虚假......

·合同撤销权时间期限是多久
      合同撤销权时间期限是多久一、撤销权的时间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之间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离婚的相关事宜就是按照双方自己的意愿处理的。并且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一般离婚协议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离婚协议书当中肯定有孩子的话,就会涉及到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一、离婚协议......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行为?
      土地征收是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国家依法征收土地并且会给农民合理地补偿和妥善的安置。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如果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在国家未批准的情况下征收占用土地,就违背了法律,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

·票据权利瑕疵的四种情况
      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1)伪造,就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伪造的后果: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而作为伪造人要承担民事的、刑事的责任。《票据......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应用到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大多数人不了解但是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归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赔偿的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说明一下这个问题的内容和关于这个问题的解读。一、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对方借我家现有95万元人民币,经过方途径讨要不回
·村里私人开的锯木厂营业执照也没有,我爸去那里做工被锯到手就,
·请问你们律师管不管家庭暴
·买车不过户,写合同行吗,有法律保护作用吗
·我的一个无限极朋友带我去办理无限极会员,要了我的身份证号码,这种事情是不是不安全,最近发现我的微信无
·交通事故中全责的话赔偿会怎样
·您好,我于去年疫情期间被淘宝一家旗舰店征召回国工作,工作地点
·我因上防被停止工想上班,申请书怎么san
·曹律师有一小老板还久我5万元货款、有久条2019年6月份写的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
·买二手回迁楼,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回吗san
·房子延期交房快满一了,现在开发商还有水电气,消防,地下车库未完工,每次上访都是警
·请问酒驾拘留也是在这里吗?
·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但是分房间住,算分居吗
·抚养权归谁能否获得抚养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