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新公司法全文违法条款都有哪些
新公司法全文违法条款都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新公司法全文违法条款都有哪些?公司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设立、经营、解散都要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进行。公司法自颁布以来,也经历了多次修订,目前包括十三章内容,可以说是条款非常全面。其中有专门的一个章节规定了公司的法律责任,那么新公司法全文违法条款都有哪些?下面请看...

  新公司法全文违法条款都有哪些?

公司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设立、经营、解散都要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进行。公司法自颁布以来,也经历了多次修订,目前包括十三章内容,可以说是条款非常全面。其中有专门的一个章节规定了公司的法律责任,那么新公司法全文违法条款都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公司法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八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 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 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 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 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一十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三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对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公司清算不告知债权人及公司不履行验资义务等多种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一般来说,对于公司违法行为,行政部门会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人警告。如果涉嫌犯罪的,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新公司法全文违法条款都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吗
·两个孩子失足拦河大坝,死于电
·请求帮助:9级伤残怎样赔偿
·我丈夫被火车撞死,有关法律规定是否应该给予赔偿?
·交通事故,老爸在下班途中被叉车撞断了腿
·产假,一胎残疾,一胎残疾,二胎产假如何规定
·朱律师你好,怎么没看到你电话啊。你能加我电话微信吗?
·人现在再铜陵看守所6号下了逮捕令,想问下现在家属能做
·我想离婚咨询,想找律师问问
·责任的后果有谁来承担,就小孩深II度烫伤
·您好,想质询下,我和我老婆在一家私营大型酒店工作了两多了,老板从未提过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
·你好,我的牌照是在苏州市里面上的,我在吴江调档案,可以不可以
·我对象偷了爸妈的钱他爸报警把他抓起来他爸妈死活不
·你好 我孩子2岁半了想改名字和迁户口需要些什么手续
·现在联系不到对方,快两年了,现在申请离婚要多久能离掉,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收费的

■ 相关内容
·债权债务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债权债务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一、债权债务纠纷,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一、什么是债券?债券(Bonds/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怎样的?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拥有土地使用证就意味着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前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发放土地使用证了。但是这其中不乏一些用虚假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对于这样行为,一经发现就会撤销土地使用权证,失去土地使用......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政府机构里面管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即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地的局等等。二、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

·变更抚养权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在具体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确定,但要是产生纠纷的话,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一方向法院起诉之前,还是应该先知道变更抚养权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法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变更抚养权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开庭审理......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1、刑事案件中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公诉三个阶段,诉讼阶段又分一审、二审两个审判级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即可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

·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
      ?很多夫妻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在感情不能持续的时候希望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您都知道离婚同样是去民政局办理手续,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在一个地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诉讼离婚呢?现在我们就带你看一下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一、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离婚案件......

·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的规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可以说是一道有效的护身符,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如果自身合法群益收到侵害,就可以依据这一条例,向相关部门投诉,那么具体的投诉举报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我们向您介绍。一、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的规定第十八条 劳......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一、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

·材料供应计划
      类别     页次              日期  材料名称规格材料编号各月份需要量合计基本存量进料计划交货期123456789101112  月份数量月份数量月份数量(天)1......

·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告强奸罪的证据包括哪些
      对于强奸犯罪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讲,在案发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然后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受害人讨回公道。但实践中,告强奸罪需要证据支持,那到底告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告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强奸罪,是指......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吗
·两个孩子失足拦河大坝,死于电
·请求帮助:9级伤残怎样赔偿
·我丈夫被火车撞死,有关法律规定是否应该给予赔偿?
·交通事故,老爸在下班途中被叉车撞断了腿
·产假,一胎残疾,一胎残疾,二胎产假如何规定
·朱律师你好,怎么没看到你电话啊。你能加我电话微信吗?
·人现在再铜陵看守所6号下了逮捕令,想问下现在家属能做
·我想离婚咨询,想找律师问问
·责任的后果有谁来承担,就小孩深II度烫伤
·您好,想质询下,我和我老婆在一家私营大型酒店工作了两多了,老板从未提过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
·你好,我的牌照是在苏州市里面上的,我在吴江调档案,可以不可以
·我对象偷了爸妈的钱他爸报警把他抓起来他爸妈死活不
·你好 我孩子2岁半了想改名字和迁户口需要些什么手续
·现在联系不到对方,快两年了,现在申请离婚要多久能离掉,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收费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