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离婚2年后还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离婚2年后还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分割财产之前可能出现一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而在离婚之后才发现。那此时夫妻离婚2年后还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分割财产之前可能出现一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而在离婚之后才发现。那此时夫妻离婚2年后还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2年后还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如果一对夫妻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主要理由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首先,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典型的共同共有。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可见共有人分割请求权虽然名为请求权,但并非是请求他人同意分割的权利,而实质是使他人负有与其协议分割的具体方法之义务。分割共有物,早已是法律赋予共有人的权利,其得以一人之意志行使该项权利。因此,分割共有物之请求权,实质是形成权,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离婚过错方在财产方面如何分配?

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给予上述规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相反而言,就是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

其次,我国《民法典》中没有规定时效取得制度,因此,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所有权不会单纯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改变性质,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也不能使原本属于两人共有财产的变更为一人所有。

第三,如果规定,离婚时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进行分割,无疑会鼓励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诚信行为,实际占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要能够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以取得该财产。这种结果与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念是相悖的。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虽然法律中允许夫妻在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共同财产,但这也有期限限制。一般只允许夫妻在离婚后1年之后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离婚2年后,那一般就不允许就财产分割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离婚2年后还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怎么写信给在贵所改造中的朋友?
·你好!咨询一下劳动法律我在美发店上班,美发店老板没有给我一分钱工资,也没有签合同,是我自己做点才是
·我方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现在主要责任不肯出医药费怎么san
·我起诉欠款五万的 民事借贷费用需要多少钱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被夫妻两打脸颈部抓伤,沒有达到伤级监定,派出所说不需要做监定怎么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车,逾期半没有还,我被起诉了,马上去开庭,会接受什么样的处s
·给了点钱男女朋友关系昨天微信把我拉黑了
·如何才能要回对方所欠的货款
·房产抵押债权人故意拖不配合收款解押 原来约定的是无
·去年腊月被逮捕,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这个老师需要出多少?,我幼儿园里的一个孩子
·男的跟女友同居了两,觉得不合适就跟她微信说分手,她不同意,她就一直住男的家里不走,赶也不走,男的
·借钱不还450
·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给交了社保,工资发放为现金,
·你好!请问律师本人安置房通过中价低价出售未过户,现要求对方补

■ 相关内容
·如果是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谁?
      一、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孩子归谁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获得,不分上不上门女婿,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好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解决。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如果孩子跟随某一方更有利孩......


·收养关系何时成立?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明范文,供您参考。?......


·军人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处理的,而此时一般性财产都需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军人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耕地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耕地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在所有土地类型中,耕地是最重要的一个,其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对耕地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这和我国耕地资源紧张有直接关系。在耕地保护方面,有多部法律法规。那么耕地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中国政府在制定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些可能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制定了很多保护条例来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

·新婚姻法对于买房人为父母的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规定?
      一旦出现了离婚纠纷,不动产分割是人们最关系的问题之一。离婚时如何分割不动产?新婚姻法对于买房出资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关系这部分问题有相应的解释,主要用于应对婚前协议的制定和离婚纠纷时的财产分割。建议夫妻提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一、婚姻法中不动......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必须是公司注册之后吗
      其实公司在没有注册之前,国家根本就不允许其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如果违反国家的这一规定的话,就属于非法经营。公司要发展,要雇佣员工的第一步,也是必须要在工商局注册以后才可以。可是有部分的劳动者相当的欠缺法律意识,在公司还没注册的时候就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下面我......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什么要注意的?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什么要注意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司和企业在我们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越发显现出来,公司企业可谓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因此为了方便对公司企业的管理,我们将之都视为是一个法人在参加经济活动,公司作为法人必然要有一个表达机制,就有了法人代表......

·交通肇事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1、辩护人对于公诉人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某某犯有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2、辩护人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本案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的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考虑:(1)被告......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合同解除后,买方能要求中介退服务费吗?
      1.2015年1月11日,贾某(买方、甲)王某(卖方、乙方以及某某公司(经纪方、丙方)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位于中山市XX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400000元;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20000元,定金在未查验房地产产权清晰之前须交由丙方或丙方指定账户监管,丙方在......

·女方放弃抚养权财产还要付抚养费吗?
      夫妻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而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就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之间有孩子法院还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但夫妻双方理应都要付给孩子抚养费。那么如果女方放弃抚养权财产还要抚养费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出于什么......

·绑架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一、绑架罪的法律规定1、《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怎么写信给在贵所改造中的朋友?
·你好!咨询一下劳动法律我在美发店上班,美发店老板没有给我一分钱工资,也没有签合同,是我自己做点才是
·我方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现在主要责任不肯出医药费怎么san
·我起诉欠款五万的 民事借贷费用需要多少钱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被夫妻两打脸颈部抓伤,沒有达到伤级监定,派出所说不需要做监定怎么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车,逾期半没有还,我被起诉了,马上去开庭,会接受什么样的处s
·给了点钱男女朋友关系昨天微信把我拉黑了
·如何才能要回对方所欠的货款
·房产抵押债权人故意拖不配合收款解押 原来约定的是无
·去年腊月被逮捕,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这个老师需要出多少?,我幼儿园里的一个孩子
·男的跟女友同居了两,觉得不合适就跟她微信说分手,她不同意,她就一直住男的家里不走,赶也不走,男的
·借钱不还450
·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给交了社保,工资发放为现金,
·你好!请问律师本人安置房通过中价低价出售未过户,现要求对方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