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是怎么规定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的
法律是怎么规定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将在本文为您介绍。一、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将在本文为您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由此我们可以分析:交通肇事罪的第一个刑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第二个刑级的追诉时效分两张情况,如果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被判处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第三个刑级的追诉时效分两张情况,如果被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尤其徒刑,追诉时效是10年;如果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5年。
二、犯交通肇事罪的情况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交通肇事中只有发生重大事故,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一般说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大致分为3类:犯罪情节一般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1、犯罪情节一般的,通常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1人以上重伤过,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是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额较大,起点在3万元到6万元之间的。因这些犯罪情节较轻,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肇事后逃逸就是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这是一种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人身和财产直接损失额,起点在6万元到10万元之间;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这些属于影响更加恶劣的情节,一般会判处
3年至7年有期徒刑。3、逃逸致人死亡在社会中造成的影响特别恶劣,被害人长因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导致死亡,这是最恶劣的情节,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们在上文中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无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不是一个固定的时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时,我们还在上文为您详细介绍了犯交通肇事罪的具体情况。如遇到此类问题的。

法律是怎么规定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法官调解判决,被告向我赔偿侵犯著作权和解款20万元
·农民用他人的名字代替住院报销合作医疗费用
·民事撤诉裁定书下达后,原告可否再起诉
·此类遗书公正是否有效,遗书被公正
·我们要付刑事责任吗,我养了一条贵宾犬
·拆迁赔偿怎样维权[图],拆迁大律师你好: 本人系浙江省嵊(县)州市人
·异地车违章记错了咋牌照是那里的,但是我今都是在我家自己这边开的没去过外省
·你好,律师!我女友在2012年处了一个对象。前任于砂河镇开了
·您好 我现在在你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今天怎么没人的
·请问没有社保车辆能否过户到自己名下?
·8年前买的民房,没有过户,收据也丢掉了,现在原告起诉我还房子,说房子是租给我的,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企业干2零10个月,上9号找我说企业效益不好要裁员,让我签字,我看那上什么都没写
·我能推翻此协议吗;或追究双核卫生院的责任吗
·腰椎骨折,理赔程序该怎样
·咨询离婚案件
·我在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工作,羊毛衫加工,私人作坊,于2018

■ 相关内容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开车上路撞死人的,一般就是构成了交通事故,并且也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追究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是一方面,还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那么撞死人的该如何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


·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
      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一、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病假条和普通的病假条一样,都是由正规医院的正式医生负责出具。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的,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书》.2、交通事故中提供的证明,一般要求是社保定点......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有哪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保险赔偿,是指职......


·丢失机动车牌照怎么补办
      丢失机动车牌照怎么补办按照目前的交通法规而言,车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车牌上路就意味着你的驾驶证的分数将会被扣光。因此,保管好自己的车牌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车牌难免污损甚至会不小心丢失。那么,丢失机动车牌照怎么补办?下面就请跟随律师我们在下文中......


·长期分居离婚该如何办理?
      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夫妻分期多年,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同居,于是有人误解分居那么久应该已经自动离婚可以不用同居了,然而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想要离婚那么长期分居离婚该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就帮您理清一下思路请看下面。一、分居不等于离婚需向法律起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
      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企业用地被征收的情况,上面的厂房自然也会被征收拆迁。这会对企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有时候还要安置下岗职工。在这方面国家也有相关补偿政策和管理办法。一、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在法律......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0--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1.辅业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有优惠政策。      2.土地使用权有偿处置:      (1)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机构)。      (2)处置:      作价入股:国家作价入......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证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证的标准是什么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工程建筑,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工程完工以后,您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国家近年来极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工程完工以后,国家会组织专业的单位和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那么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证的标准是什......

·撞车赔钱保险公司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撞车赔钱保险公司理赔程序是怎样的撞车赔钱保险公司理赔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法律上,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

·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
      对于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工伤事故很容易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来说,尽快得到工伤赔偿是最为现实的事情。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索赔的具体步骤以及赔偿的具体标准等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一、三度烧伤伤残等......

·遗嘱中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效力如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

·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夫妻结婚有什么条件
      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到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属于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而在申请结婚的时候,也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行,那具体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根据的规定必须要......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分栏表所有的明细账都需要做月结,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比如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务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债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法官调解判决,被告向我赔偿侵犯著作权和解款20万元
·农民用他人的名字代替住院报销合作医疗费用
·民事撤诉裁定书下达后,原告可否再起诉
·此类遗书公正是否有效,遗书被公正
·我们要付刑事责任吗,我养了一条贵宾犬
·拆迁赔偿怎样维权[图],拆迁大律师你好: 本人系浙江省嵊(县)州市人
·异地车违章记错了咋牌照是那里的,但是我今都是在我家自己这边开的没去过外省
·你好,律师!我女友在2012年处了一个对象。前任于砂河镇开了
·您好 我现在在你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今天怎么没人的
·请问没有社保车辆能否过户到自己名下?
·8年前买的民房,没有过户,收据也丢掉了,现在原告起诉我还房子,说房子是租给我的,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企业干2零10个月,上9号找我说企业效益不好要裁员,让我签字,我看那上什么都没写
·我能推翻此协议吗;或追究双核卫生院的责任吗
·腰椎骨折,理赔程序该怎样
·咨询离婚案件
·我在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工作,羊毛衫加工,私人作坊,于2018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