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生活中,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当然一旦下定决心离婚的话,那最好是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离婚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1、协议离婚一般来讲,协议离...

  生活中,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当然一旦下定决心离婚的话,那最好是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离婚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1、协议离婚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协议离婚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达不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2、诉讼离婚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应该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应诉的话,如果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请求。

注意:

如果在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但是如果双方都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一方出轨离婚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时不是只有离婚一条路可以走。如果出轨的一方能够改过自新的话,其实另一方也是可以原谅这件事情,然后夫妻还是继续的生活在一起。当然,确实造成了感情破裂的话,这种情况下的离婚即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


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公司给放两个月假,只给上保险,不给基本生活费,也不给出证明
·您好孙律师,我家装了大金一拖四的中央空调被检测出来铭牌非原厂
·我欠0几个网贷差不多都逾期了最多的不超三千,实际也万块,会受到什么处san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
·我们干了活,老板把我们辞了,工钱没有结算,我们想尽快要出san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债务问题,想问下,是不是男女双方在债务没有还清前不
·我是否能以职务侵占罪起诉他?
·我是2011年的事,打了两次官司都没有得到赔偿,现在听说他那
·订货交的押金,商家不给退
·最近猪瘟从四川带腊肉回新疆行不行,需要什么手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做为出轨的证据,他对我家暴特别厉害,我们有两个男孩,孩子从小都是
·业主把车停在车场旁边的商铺门前不在车位(车场是免费的),业主说她的车轮胎被人扎了
·能问我要房子吗,爸妈离婚前把房产
·我在车上一不小心碰了电线,把我打到掉地上了,肋骨骨折三根,脾
·我在厂子里干了一半的保洁,我也没犯啥错,她们就把我辞退了,还没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
·您好,拖欠农民工还耍赖怎么处理呀

■ 相关内容
·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因而就有可能出现在离婚之后后悔的情况,当然有的可能是对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后果。针对后悔的情况不同,实际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一方在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之后后悔了该......


·中国离婚财产判决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说结婚是人生大事,那么离婚就是非常重要的选择,当然如果婚姻内感情不和对方存在一定问题的话,选择离婚也并非不是好的选择,但是在离婚后我们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配,关于财产的分配其实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不知道中国离婚财产判决是按照哪些依据进行的,那对于我们......


·国家赔偿法溯及力是什么
      首先我们理解下溯及力,溯及力就是一个法律法规对于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也是同样可以适用的。另外,我们知道当冤假错案发之后,我们是可以向国家进行法律上的索赔的。那么,国家赔偿法对于生效前的事件是否适用?我们要如何具体的理解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及其相关问题,下面就让我......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应用到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大多数人不了解但是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归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赔偿的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说明一下这个问题的内容和关于这个问题的解读。一、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此时伤者为了了恢复健康,可能需要购买补品费等等,日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员也是要对这部分费用做出赔偿的,我们称之为交通事故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是指受......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是十分严格的,不同罪责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标准就可以进行量刑,有的情节严重的就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社会团结稳定,确保您认真受到,但是具体哪些情况是判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想......

·新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我国原有的法律规定了证据的种类为七种,但因为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可分为以下八个种类:一、物证(1)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2)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3)审查物证采取......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如何区分商标与商号字号和商号不是一回事,字号是企业的名称,而商标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名称。而现实中,不少人直接将商号与商标混淆,认为企业的商号就是企业商标。其实不然,那么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1)标志物不同商标......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2)分散保......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近年来昆山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务工人员。对于他们来说,除了每月领取基本工资之外,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待遇。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变化的,那么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是怎样的?随着现在豆腐渣工程的频繁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也是经常出现在人们视线中。建筑工程质量已经成为了人们极度担心的问题,普通居民都很担心自己的住房质量不安全而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又是怎样的?下面由来给您解答。建......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后,对拟登记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地籍调......

·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自动停......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我国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重视了,同样的,在著作权上也是如此。需要转让著作权的话就必须要经过正规的法定流程,这个著作权转让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其转让的具体内容一般是完整的财产权,需要签订有法律保障的合同。那......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公司给放两个月假,只给上保险,不给基本生活费,也不给出证明
·您好孙律师,我家装了大金一拖四的中央空调被检测出来铭牌非原厂
·我欠0几个网贷差不多都逾期了最多的不超三千,实际也万块,会受到什么处san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
·我们干了活,老板把我们辞了,工钱没有结算,我们想尽快要出san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债务问题,想问下,是不是男女双方在债务没有还清前不
·我是否能以职务侵占罪起诉他?
·我是2011年的事,打了两次官司都没有得到赔偿,现在听说他那
·订货交的押金,商家不给退
·最近猪瘟从四川带腊肉回新疆行不行,需要什么手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做为出轨的证据,他对我家暴特别厉害,我们有两个男孩,孩子从小都是
·业主把车停在车场旁边的商铺门前不在车位(车场是免费的),业主说她的车轮胎被人扎了
·能问我要房子吗,爸妈离婚前把房产
·我在车上一不小心碰了电线,把我打到掉地上了,肋骨骨折三根,脾
·我在厂子里干了一半的保洁,我也没犯啥错,她们就把我辞退了,还没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
·您好,拖欠农民工还耍赖怎么处理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