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那你知道,如果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我们在下面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那你知道,如果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我们在下面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起诉离婚的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写民事诉状。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因此,起诉离婚时,必须要准备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等证件,如果有小孩,还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登陆网站,可以浏览相关栏目,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无财产纠纷
·政府部门延期支付村级集体留用地补偿金是否应支付利
·上周五下班时间大半左右,骑电动三轮车由北往南行驶,路口左转时被由南向北的摩托车撞
·做2个月销售,没业绩也没工资,
·本人在亳州有劳资纠纷,已二审再审阶段,需增加擅长劳资纠纷的律
·大学毕业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刚刑满释放回家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吃饭也成问题,请问像这种情况
·在工地项目部上班离职了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离职了,我能获得赔偿吗
·我女朋友做药流,药物流产,在医院做的,做完后医生让走了,结果去复查医生说是不是故
·至今无证只有购房合同一份上面所有人为我一人。离婚协议上有注明。如果他不愿意协助办
·刘律师:您好! 挂靠企业的产权资产达亿元以上,被黑
·您做过传销成功案例,您的代理费多少钱?
·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我一亲戚66年的,在丹阳一单位打扫卫生两年,工资二千不到,每
·信用卡纠纷

■ 相关内容
·私下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夫妻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但现实中有的人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起草离婚协议,然后夫妻私下在签订。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私下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


·双方都同意,法院就一定判离婚吗?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


·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
      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感情无法继续维系下去的时候选择离婚,但就我国的情况来看,离婚的方式有多种,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的方式包括几种离婚的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律法规,解除婚姻关系......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是什么?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为;(3)行政许可......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本质上属于财产侵权损害赔偿。但考虑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因婚姻关系带来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特殊性,在审判实践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1.夫妻一方适用本条请求赔偿损失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民法典》将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作为原则,夫妻约定作为例......

·变更劳动合同应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也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

·离婚管辖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指法院受理第一审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是否适用行政复议前置?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不应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百姓认为口腔科不死人,但口腔科因为普鲁卡因过敏抢救不过来也要马上死人的,但药典上写着普鲁卡因不做皮试,因为过......

·侵犯著作权罪须具备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图书音像市场不断繁荣,出版活动也十分活跃。与此同时,一些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争议商标:类别:注册号:★引证商标:★类别:★注册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地区号):商标代理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地区号):被申请人名称:地址: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是......

·江西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江西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江西征地法定补偿标准:关于公布江西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新制订的《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开......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离婚诉讼无财产纠纷
·政府部门延期支付村级集体留用地补偿金是否应支付利
·上周五下班时间大半左右,骑电动三轮车由北往南行驶,路口左转时被由南向北的摩托车撞
·做2个月销售,没业绩也没工资,
·本人在亳州有劳资纠纷,已二审再审阶段,需增加擅长劳资纠纷的律
·大学毕业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刚刑满释放回家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吃饭也成问题,请问像这种情况
·在工地项目部上班离职了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离职了,我能获得赔偿吗
·我女朋友做药流,药物流产,在医院做的,做完后医生让走了,结果去复查医生说是不是故
·至今无证只有购房合同一份上面所有人为我一人。离婚协议上有注明。如果他不愿意协助办
·刘律师:您好! 挂靠企业的产权资产达亿元以上,被黑
·您做过传销成功案例,您的代理费多少钱?
·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我一亲戚66年的,在丹阳一单位打扫卫生两年,工资二千不到,每
·信用卡纠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