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有什么要求?
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有什么要求?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有什么要求?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一些发展迅速的地方尤为严重,男女方离婚后最为关注的问题自然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毕竟孩子作为双方的结晶也证明了双方的结合。可是关于孩子抚养权也是争议的热点问题。那么如果有两个孩子离婚后...

  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有什么要求?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一些发展迅速的地方尤为严重,男女方离婚后最为关注的问题自然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毕竟孩子作为双方的结晶也证明了双方的结合。可是关于孩子抚养权也是争议的热点问题。那么如果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又有什么要求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2周岁内哺乳期的孩子没有特殊情况是以母亲抚养为主的,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则要考虑父方与母方的意见以及有无特殊情况,若双方发生争执法院则会介入。而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有自己的思维了,一旦父母关于抚养权发生争执,孩子自己也是可以有发言权的。同时轮流抚养在法律上也是可行的。以上就是关于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的具体内容。



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有什么要求?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有办法将我的户口迁到我婆家那里吗
·4月3号的时候xxx偷我1300块钱,不知道现在处理结果是怎
·狗在家门口被撞死,怎么办
·下班途中,为躲避其他车辆,自己摔伤,算工伤吗san
·它具有法律效益吗?,合同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用电脑打印的
·能获经济学补偿吗,我在公司工作满四年
·聚众*博老板被抓会判刑吗*资不大
·7天网贷逾期了,想要换一个工作,给缴纳五险一金,他们会找到新单位的信息么
·家暴离婚都需要什么
·我是农民工给个体老板打工工资拖欠三了也不给今给打了个条说十月一给到现在也没给我想
·我老公喝酒和其他两个人把别人车砸了 修理800 当事人报警了 然后公安立案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我妈妈和我嫂子被人故意刺伤,我嫂子大肠小肠断裂,我妈妈肺子破裂,手术抢回一名,到现在还昏迷不醒,医
·房屋是否违章有哪些规定,房屋没有任何手续接建,最后定为违章不
·别人撞了我的车,车已经报废,已经都出院,离出事时间已0天了,我应该让他怎么赔偿s
·这种不发工资的情况怎么办

■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涉及到诉讼的问题了,有的当事人就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起诉离婚并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那打离婚官司一定要请律......


·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
      抚养费是父母应该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一项费用,抚养费的确定经常发生在离婚案件中,在对子女判决跟随一方生活的同时还要确定另一方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一方应当支付而不支付抚养费时,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


·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
      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和登记离婚,但是,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预约离婚呢?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我们的介绍一起到下文看看吧。一、预约离婚是什么?预约离婚,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时间后再正式办理。先进行预约,......


·新婚姻法保护婚前财产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很多婚姻财产纠纷都是由于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认定不太清楚。因而,我国《民法典》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以及共同财产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民法典》保护婚前财产有哪......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 事故车是指发生过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事故车是指发生过较严重的交通碰撞、翻车和自燃等事故的车辆。事故车辆一般主体(主要是指内部)的骨架部分受到损伤,经过零邮件更换或者修复处理的。因此,这类车辆也称为修复车。对事故车辆鉴别的方法:①根据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商标专用权简称为商标权,通常只有经过注册登记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才能说法律对其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那么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又是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注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

·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要根据法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劳动部门会进行专业鉴定,只要提出申请即可鉴定,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上诉。劳动者无法自行申请,单位又拒绝申请的,可将单位告上法庭。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以下是有关分析:一......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一、口头居间协议是否有效居间合同一般都要书面的,口头的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很难判定是否有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是多少?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是多少?一、背景相关1、发行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的债券发行总金额,余额指截止某个时间点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金额,因此,余额是包括了历年发行还没有到期的债券的,因此余额一般都比发行量要大。2、债券发行金额是发行债券的面值总额,一般是根据发行人对所需资......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一般是多少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一般是多少现实生活中,因为债务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可以说是很多的,而这种情况下只有尽快的解决纠纷,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要是当事人起诉的话,则需要交纳诉讼费。那么债务纠纷起诉费用一般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债务纠纷起诉......

·如何解决工程纠纷?在线咨询 > 一、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
      如何解决工程纠纷?一、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在国家需要之时,都可以收回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划拨土地,这一般是由国家直接划拨给相关单位的使用地。这样的相关单位一般是军队呀,或者是经济房之类的相关单位。接下来,将与......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有办法将我的户口迁到我婆家那里吗
·4月3号的时候xxx偷我1300块钱,不知道现在处理结果是怎
·狗在家门口被撞死,怎么办
·下班途中,为躲避其他车辆,自己摔伤,算工伤吗san
·它具有法律效益吗?,合同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用电脑打印的
·能获经济学补偿吗,我在公司工作满四年
·聚众*博老板被抓会判刑吗*资不大
·7天网贷逾期了,想要换一个工作,给缴纳五险一金,他们会找到新单位的信息么
·家暴离婚都需要什么
·我是农民工给个体老板打工工资拖欠三了也不给今给打了个条说十月一给到现在也没给我想
·我老公喝酒和其他两个人把别人车砸了 修理800 当事人报警了 然后公安立案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我妈妈和我嫂子被人故意刺伤,我嫂子大肠小肠断裂,我妈妈肺子破裂,手术抢回一名,到现在还昏迷不醒,医
·房屋是否违章有哪些规定,房屋没有任何手续接建,最后定为违章不
·别人撞了我的车,车已经报废,已经都出院,离出事时间已0天了,我应该让他怎么赔偿s
·这种不发工资的情况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