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合伙企业有很多的弊端,所以不少人就会把目光投向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上来,其实虽然称之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但是它在本质上依然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但是由于该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所以股东责任和一般的公司是有一定差...

  《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合伙企业有很多的弊端,所以不少人就会把目光投向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上来,其实虽然称之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但是它在本质上依然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但是由于该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人,所以股东责任和一般的公司是有一定差别的,那么《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所谓“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是《公司法》规定的,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特别规定,其中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及《公司法》其他内容可以知道,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责任仍然是有限的,所以才称为有限公司。但是,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之处。一人有限公司,首先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外当然首先应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在《公司法》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受有限责任这一特权必须满足一个前提,即股东与公司各自保持独立的人格,如发生人格混同(如股东责任规定中的财产混同便是人格混同的主要表现形式),则可能导致股东责任的承担。最终直接导致股东承担责任的原因还在于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出现,如公司自身的资产足以清偿债务,则没有适用股东责任的必要。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一人有限公司的独资股东请求清偿。根据对上述股东责任的理解,在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显而易见的。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律并不禁止一人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在股东转让全部股权后,股东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即股东责任的承担者应当是股权出让的原股东还是受让股权的新股东?在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应首先以查证股东责任生成的时间为前提。在转让前的原股东控制公司期间,原股东应当证明其控制经营公司期间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财产不存在混同的情况。因原股东很可能基于逃避债务的原因而将公司股权虚假转让与无履行能力的人,致使债权人向公司及新的股东主张权力均不能得以实现债权。在原股东根据股东责任的规定应当承担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时,原股东对债权人清偿之债即已形成。清偿之债作为原股东应承担的债务,除该债务发生法定消灭的事由,债权人有权向原股东主张实现债权。至于股权被转让后,债权人能否主张股转让的双方对其债权承担联带清偿责任,则应根据法律对债的移转的规定区分不同情形予以对待。在《公司法》当中,对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做了详细的定义,当然对于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责任,其实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该类公司的股东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资不抵债,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独资股东承担所有的债务的。



《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亲人被武威公安抓了近3年没任何音信、就是让我去看守所交钱、今
·我帮我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贷了3万元钱的贷款。到手里000多。我是贷款人我该怎么做
·查询案件信息怎么查不到,我案件号是0327-3436苍南法院
·车祸撞了七颗牙齿评几级伤
·入室持*砍人,昨日晚11点左右有四人持*入店砍人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合伙合同
·在工厂上班20年,厂方没有交纳社会保险,怎样才能维权?如果委
·当时出车祸报案交警到场划定他的主要责任我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到场照相处理后说他们
·帮朋友担保的高利贷,他人跑了,玩失踪,高利贷让我还钱,我应该咋办
·主要就是,朋友欠我5000元没还,我是江苏的他是江西的,有转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我去六分份不小心把手机遗失了,
·监狱假释需要开无财产证明怎么开
·受伤致锁骨骨折内固定的相关法律常识
·律师您好!因醉驾被拘留一个月,2021年7月15号拘留,是8
·2016??日晚,七点多突然接到我们瓷砖店失火,我们店面朝马路,是后面是一个废弃

■ 相关内容
·并购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哪些?
      并购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哪些?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扩张的重要战略举措。从本质上说,并购是企业一种高风险投资活动,该项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现在企业并购规模越来越大,并购金额越来越高,在国际上企业并购甚至高达几百亿美元。成功的并购需要雄厚的资金支......


·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这是《劳动法》中赋予员工的合法权利。但现实中,有的公司公然违反法律中的规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用人单位......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内容?企业融资是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各环节达到供求平衡的一种吸收资金的手段,企业融资主要分为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企业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吸收一定资金用来运转资金,获取收益。企业融资需要签订协议,下文详细说明了企业融资协议范本的具体内容......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如今能够比较做到完善的自我管理,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公司法。除了对公司有反垄断法以外,另外公司在日常的竞争过程当中,也不得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损害公司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


·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是年满30岁的身边无子女的健康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子想要收养妇孩子,双方年龄必须相差4......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一、劳动争议仲裁中是否该上班?单位提起的劳动仲裁,在争议处理期间,单位要求劳动者上班,若无正当理由,劳动者应当到单位上班。法律并没有赋予劳动者在双方正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到单位上班的权利。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劳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土地使用证,是所有权人掌握一定财产的象征,故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方式是比较多的,可以凭借其过的补偿款额,也可以利用其继续出资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涉及到经济利益,也会杀鸡到违法问题,故而国有土......

·临时工可不可以参加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翟家街道、大潘街道、彰驿......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5期。)。我们认为,将商品......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更多的,那到底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虽然每位土地使用者都有权利用土地进行获益,但是必须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才可,就算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也只能在剩余年限内行使土地使用权。当然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价值与原先的价值大不同,这就需要各位在交易时进行土地使用权年期......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罪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

·劳动法辞职赔偿怎么算,劳动法解雇有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由员工自己提出的辞职申请,提出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获取到赔偿的,不过,这个要求若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不是因为员工原因而是因为公司自己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给与员工一定的赔偿。那么劳动法辞职赔偿怎么算?劳动法解雇有哪些规定?针对劳动......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亲人被武威公安抓了近3年没任何音信、就是让我去看守所交钱、今
·我帮我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贷了3万元钱的贷款。到手里000多。我是贷款人我该怎么做
·查询案件信息怎么查不到,我案件号是0327-3436苍南法院
·车祸撞了七颗牙齿评几级伤
·入室持*砍人,昨日晚11点左右有四人持*入店砍人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合伙合同
·在工厂上班20年,厂方没有交纳社会保险,怎样才能维权?如果委
·当时出车祸报案交警到场划定他的主要责任我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到场照相处理后说他们
·帮朋友担保的高利贷,他人跑了,玩失踪,高利贷让我还钱,我应该咋办
·主要就是,朋友欠我5000元没还,我是江苏的他是江西的,有转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我去六分份不小心把手机遗失了,
·监狱假释需要开无财产证明怎么开
·受伤致锁骨骨折内固定的相关法律常识
·律师您好!因醉驾被拘留一个月,2021年7月15号拘留,是8
·2016??日晚,七点多突然接到我们瓷砖店失火,我们店面朝马路,是后面是一个废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