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
>>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对银行来说风险较小,银行比较容易放款,对个人来说,可以满足临时资金周转急用、投资理财的需要,深受您的欢迎。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各个银行的存单质押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风险...
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对银行来说风险较小,银行比较容易放款,对个人来说,可以满足临时资金周转急用、投资理财的需要,深受您的欢迎。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各个银行的存单质押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风险系数也相应提高。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跟随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什么是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
所谓第三方存贷质押,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为同一家,也可是不同银行,后者即为跨行存单抵押贷款业务。
对存单质押的认定和处理 存单可以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假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接受虚假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如以该存单质押为由起诉金融机构,要求兑付存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可另案起诉出质人。存单持有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质押,以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该质押关系无效。接受存单质押的人起诉的,该存单持有人与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为共同被告。利用存单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存单持有人对侵犯他人财产权承担赔偿责任,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因其过错致他人财产权受损,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接受存单质押的人在审查存单的真实性上有重大过失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仅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明知存单虚假而接受存单质押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二、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
针对导致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不断积聚并爆发的原 因,本文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l、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定位,不能盲目追求业务扩张而忽视 风险的存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应当注重提升自 身创新能力,通过产品创新寻找利润增长点,不能完全依靠同 质化竞争抢占市场,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背上沉重的风险包袱。
2、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 银监会应当提高对中小银行监管的重视程度。第三方审计机构 在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要敢于披露审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
3、提高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银行要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对票据、印章的辨别能力,和对贷款欺诈的预防能 力。同时,要培养“风险防控,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一旦 发现风险要及时上报。
4、完善内部治理,明确机构职责。应当优化股权结构, 减少城市商业银行的政府干预,提高经营独立性。股东大会应 发挥其权力机构的作用,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切 实保护股东权益。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发挥其监督作用,防止 高管和其他员工的谋私行为。同时,要设计合理的薪金考核标 准,防止高管和员工盲目追求业绩指标而无视风险。
存单质押贷款相对来说风险较低,但是因为银行方面存在的漏洞,该风险容易引起银行资金安全啊,不容忽视。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点应如何防范?读了以上文章,您应该都清楚了。我相信我们都已经知道了银行应该完善自身管理,提高银行员工风险意识,内部提升的同时要加强外部监督。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我能申请廉租住房吗,我工资2500我老公享受过货币化住房
·
流产津贴可以领几次?
·
婚后生病残疾。离婚该怎么办?
·
上完一个月,到又上了几天才能走,工资该发多san
·
感情破裂,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
我田亲被出租车撞了,事故车主交了5千元侄院费用,现在出租车公司让我先垫上后续治疗
·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我爸醉酒逆行驾驶无照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相
·
我与贵县一朋友,她去年买车借我一万二千元,现在她微信不回,电
·
我和老公结婚6了,今9岁,孩子5岁了,这6来,老公不关心我,不挣钱孩子会判给我吗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
·
您好,案件移交法院多长时间立案
·
我是监护人能把孩子姓名改一个吗。
·
《产权协议书》怎么收费?
·
你好我是一个服务行业的员工我们公司经常对我们进行罚款属于正常行为吗
·
因劳动民事纠纷法院判的数额大无法执行法院判决,一后法院把被告抓了拘留该怎么办?
·
我*人,三年前在新塘一个做卫浴门的实体店工作了4个月,老板拖
■ 相关内容
·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消除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的?在此我们将会为您详细带来其中相......
·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和异同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和异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和异同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
·
《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
·
追讨欠款律师函范本是怎样的
追讨欠款律师函范本是怎样的如果借款人无法顺利的追回欠款时,往往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你,这个时候,律师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先给欠款人发一封追讨欠款的律师函提醒欠款人尽快偿还债务。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追讨欠款的律师函范本,供您阅读。律师函北京????????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国内离婚才会有的,在涉外离婚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的。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支付标准是什么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
·
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第三人,委托人与第三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合同法作了如下四点规定: 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
·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不管企业的规律是大是小,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为管理公司设立一个标准,那么小公司规章制度......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规定有哪些?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规定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是拥有合法使用土地的权利,通常包括一些机关单位,还有农村的集体甚至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进行转让,只要双方依据法律程序,就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规定有哪些?下面我......
·
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内容1、项目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并负责起草《合同管理操作程序》和《施工合同结算工作程序》。2、合同管理小组人员应共同做好合同涸字过程控制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做好调研......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一、......
·
刑事裁定书(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1 (××××)×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
·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
·
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
受精神疾病的影响,精神病人在控制自身意志方面有障碍,很多时候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民事活动。而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的。另一方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可能会想要离婚,那此时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一、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我能申请廉租住房吗,我工资2500我老公享受过货币化住房
·
流产津贴可以领几次?
·
婚后生病残疾。离婚该怎么办?
·
上完一个月,到又上了几天才能走,工资该发多san
·
感情破裂,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
我田亲被出租车撞了,事故车主交了5千元侄院费用,现在出租车公司让我先垫上后续治疗
·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我爸醉酒逆行驾驶无照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相
·
我与贵县一朋友,她去年买车借我一万二千元,现在她微信不回,电
·
我和老公结婚6了,今9岁,孩子5岁了,这6来,老公不关心我,不挣钱孩子会判给我吗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
·
您好,案件移交法院多长时间立案
·
我是监护人能把孩子姓名改一个吗。
·
《产权协议书》怎么收费?
·
你好我是一个服务行业的员工我们公司经常对我们进行罚款属于正常行为吗
·
因劳动民事纠纷法院判的数额大无法执行法院判决,一后法院把被告抓了拘留该怎么办?
·
我*人,三年前在新塘一个做卫浴门的实体店工作了4个月,老板拖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