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款项,那么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

  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款项,那么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涉及到强制执行的财物和赃款返还被害人的规定如下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集资诈骗罪的惩罚


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当落入集资诈骗的陷阱后,只能通过刑事诉讼,然后等待案件的跟进程度,在案件有了眉目后有些被骗资金是可以被退还的,但是最好的方法还是要自己谨慎理财,不要落入他人的陷阱。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私刻公章签协议诈骗对方没有付定金有什么责
·长春市离婚诉讼案律师所怎样收费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表现含长期租赁吗
·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自行无法协商,想要起诉离婚,咨询起诉流程
·你好,王律师,我是一位需要法律援助农民,我有一个案件需要咨询
·出租车与大货相撞后的责任认定和乘客药
·购买了一辆轿车,通过了车主认证,我没有收到滴滴公司的任何答复,我该怎么办?
·你好!请问一下交通事故,,我是开网络车的,对方追尾全责!车修
·我和对方是协议离婚的当时两个孩子抚养权在对方,我现在想要一个
·向你咨询一下买房子代款多久能下来,我2019年10
·周律师您好,您代理的阳光半岛交房案件,被驳回,我看破产重整早
·商铺因为疫情影响,提前退租,能拿到保证金吗?租赁合同是跟物业
·你好 我想请问我们购买了一个挖然后有两种付款方①全额付san
·我老婆要离婚,我们有三个小孩,我每个月都寄钱回家,又没有打老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曾在南湖监狱服刑于2020年
·您好郑律师!我去年(2020年8月24)在金阳世纪城(贵州科

■ 相关内容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在大多数民间借贷中,有许多纠纷。民间借贷涉常常会与集资有关,但是难免会涉及到非法集资,如集资诈骗,公众存款等等。这种由一种案件引发多种问题的,有不同种的处理方式。所以当我们遇到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对于涉及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为人情世故的原因是不会写借条的,有些人会在债务期满就偿还债务,有责则会不认账。那么我们改去如何追回这些债务?下面我们为你解......


·讨债技巧—混水摸鱼催款兵法
      战场上,常以伪装欺敌;商战中以假冒伪劣商品蒙骗消费者,他们也可能一时得呈,但终究要被消费者所唾弃。催款中不防用混水摸鱼催款法,设法把水搞混,让债主人无法安心工作,不知所措这时正是我方得到债款的有利时机。  “混水摸鱼催款兵法”其精要之处在于乱中取性,收回债款。  ......


·讨债技巧 —出其不意、以快制胜、防止意外
      讨债、办案行动快,至少可以有效地防止以下事态和意外情况发生:  (1)当事人中断承包、租赁、联营协议,脱钩而遁,摆脱干系; (2)当事人辞职、退职、退休、解聘而去、变成自由民,难以寻找; (3)企业兼并、倒闭、撤销,法人代表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却不管;......


·哪些情况下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包船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船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编号__,船舶有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

·信托收据的法律风险
      《信托法》已经于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10月1日生效。首先,信托法肯定了信托收据手构造的信托关系的合法性。《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

·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持有不同的股份,在符合条件后,股东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这种情况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普遍。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进行了特别规定,那么,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

·夫妻一方婚前患有严重疾病,婚姻是否当然无效?
      1、《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 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实践中的很多船员都是作为外派船员被派遣到外籍船舶上工作,一个船员在派上船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众多的船员中介机构,外派船员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当向谁要求支付工资,这就增加了船员索取劳动报酬的难度。在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下,船员首先要做......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B,男,××岁,×族,××省××市人,××市××局干部,现住××市××区××路××号。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年××月××日(19××)×民初字第××号判决......

·房屋土地的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私刻公章签协议诈骗对方没有付定金有什么责
·长春市离婚诉讼案律师所怎样收费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表现含长期租赁吗
·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自行无法协商,想要起诉离婚,咨询起诉流程
·你好,王律师,我是一位需要法律援助农民,我有一个案件需要咨询
·出租车与大货相撞后的责任认定和乘客药
·购买了一辆轿车,通过了车主认证,我没有收到滴滴公司的任何答复,我该怎么办?
·你好!请问一下交通事故,,我是开网络车的,对方追尾全责!车修
·我和对方是协议离婚的当时两个孩子抚养权在对方,我现在想要一个
·向你咨询一下买房子代款多久能下来,我2019年10
·周律师您好,您代理的阳光半岛交房案件,被驳回,我看破产重整早
·商铺因为疫情影响,提前退租,能拿到保证金吗?租赁合同是跟物业
·你好 我想请问我们购买了一个挖然后有两种付款方①全额付san
·我老婆要离婚,我们有三个小孩,我每个月都寄钱回家,又没有打老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曾在南湖监狱服刑于2020年
·您好郑律师!我去年(2020年8月24)在金阳世纪城(贵州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