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一、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公民是可以主张作为从轻情节之一,是否获得轻判由法院确定。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法院没有判决,你交什么罚金。但要是为了能够从轻判的话,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
一、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公民是可以主张作为从轻情节之一,是否获得轻判由法院确定。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法院没有判决,你交什么罚金。但要是为了能够从轻判的话,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二、罚金原则 ?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三、罚金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的问题是不可以的,因为在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只有当法院作出判决结果以后,再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交罚金,如果想要获得减刑的情况是由法院来确定的,基本上本人无法左右,但可以根据表现由法院来断定。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我是2011年的事,打了两次官司都没有得到赔偿,现在听说他那
·
民事纠纷
·
内蒙古微商男代理欠货款3691元,拒付,赖账,删了我的微信。
·
别人未经过我同意私发我照片在抖音上该怎么办
·
砍自己的承包地里面有树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可以上述吗
·
请问他们有份吗?谢谢!,你好
·
你好,想咨询一下,财产险,对于民宅失火后的物品是否可以定为全损
·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对防陷轮胎价格二万多当时没干发票现在有政策补贴但要发票我现在补可以吗怎么补才可以
·
房本证,我家在农村,我家在农村,有一个房子已经住十多年啦,可
·
本村村民已有宅基地,又买了本村的房屋签了协议,有效吗?
·
关于试用期离职应提前几天提出?
·
不知道苏宁电器以下的行为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
我们公司要搬迁我的合同也到期了,如果我不续签的话有赔偿吗
·
401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700万元,贷款期限为
·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煤矿退休工人工龄三十以上,现
·
管别人借钱不还算犯法么?
■ 相关内容
·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抢劫这个词语对你来说听起来是不是有些遥远呢,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近的。因此了解有关抢劫罪这方面的资料对我们的生活还是有所帮助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情请阅读下文。一、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涉嫌抢劫罪......
·
怎么划分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
怎么划分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在深圳的一位车主孙先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深圳私家车的车船税怎么交?我从2009年买车好像一直都没交过,所以不知道深圳车船税价格是多少?”要解答孙先生的疑问,首先要了解关于深圳车船税的相关知识。车船税,是指对于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
·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能否买车?拥有醉酒驾车犯罪记录并被吊销驾驶证后是可以买车的,也能够摇号上牌照,但是不能上路行驶。法律规定,上路行驶的驾驶者必须携带驾驶证。未携带的按照规定处罚。另外严重的醉酒肇事情形是终生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的,其他规定也约束了再次考取的时间。一......
·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为的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当事人仅提交了部分施工协议等材料,但未能提供案涉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工程签......
·
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
·
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
机动车九大保险种类投保攻略 如何投保更划算?
车险要想买得省钱,首先要了解各险种,才知自己的车需要买什么,不需要买什么,本刊在此略作险种分析。1.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
·
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2008年3月28日,皖水建发布了关于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规定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的定额,严格把控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
·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甚至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贷款。网贷行业的出现使贷款更加便利,它也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欢迎。但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人在网贷到期后拒不还款,那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我们今天就和您聊一聊这个......
·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作用,职责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排在第一位的。工程项目经理责任人的责任有很多,管理、联系、......
·
抢劫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的定义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
·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
·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当事人,而是单位犯罪案件中具有相对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当事人即单位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及被害人。单位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的人明显不是被害人,也不是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被告人:......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我是2011年的事,打了两次官司都没有得到赔偿,现在听说他那
·
民事纠纷
·
内蒙古微商男代理欠货款3691元,拒付,赖账,删了我的微信。
·
别人未经过我同意私发我照片在抖音上该怎么办
·
砍自己的承包地里面有树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可以上述吗
·
请问他们有份吗?谢谢!,你好
·
你好,想咨询一下,财产险,对于民宅失火后的物品是否可以定为全损
·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对防陷轮胎价格二万多当时没干发票现在有政策补贴但要发票我现在补可以吗怎么补才可以
·
房本证,我家在农村,我家在农村,有一个房子已经住十多年啦,可
·
本村村民已有宅基地,又买了本村的房屋签了协议,有效吗?
·
关于试用期离职应提前几天提出?
·
不知道苏宁电器以下的行为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
我们公司要搬迁我的合同也到期了,如果我不续签的话有赔偿吗
·
401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700万元,贷款期限为
·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煤矿退休工人工龄三十以上,现
·
管别人借钱不还算犯法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