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法律顾问>>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经济的发展伴随着公司企业的发展,近几年大中小型企业在飞速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要稳定发展就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融资发展,让企业的额规模变得更大等价稳定,在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担保抵押,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公司...

  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经济的发展伴随着公司企业的发展,近几年大中小型企业在飞速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要稳定发展就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融资发展,让企业的额规模变得更大等价稳定,在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担保抵押,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的,即允许公司“自由”提供担保。
1、章程有规定的情况
公司担保可以认为属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内容,一般而言,公司章程会规定担保计划需要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得以实施。若公司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订了担保合同,或者担保的总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此合同的效力就存在疑问。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担保进行限制的,从形式上看是公司法关于章程和公司担保的规定,但是从实质上看,是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限制。公司是为了实现约定的特定目的(营利)而以法律行为设立的私法上的人的联合体,公司章程是这一联合体中人的意志的体现,是约定而成的,本质上是“意思自治”的反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必定影响到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利益,则实质上是将这一“联合体”(公司)中的人的意志强加于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让公司章程制定者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主合同的债权人)产生约束力,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相对权,不应该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债权人没有过错,对担保的合理期待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2、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对公司担保的问题作出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则应该运用关于代理的规定。如果公司法定代理人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代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可以认定担保合同效力待定:事后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以追认合同为有效;如果事后没能通过决议,则似乎可以简单地认定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但是这样理解存在一个问题:同样是没有通过决议,在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情形下,不经过决议对外担保合同仍然有效,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二者存在矛盾。因此,在事后公司不追认或否决的情况下简单地认定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事实上,在上述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下,即使事后没有通过决议,也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表见代理来认定代理行为有效,继而肯定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对债权人苛加审查法定代表人担保代理权的义务,不但难以操作,更可能大大增加市场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不利于经济活动的开展,违背了商法鼓励交易、保障交易便捷的原则。
二、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如果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就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了担保,则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应认定此担保合同无效。与第一种情况不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有着密切的联系,包括经济上的联系和法律上的联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更有可能也更有能力利用公司担保来谋取私利。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秩序,有必要对这种担保设置更高的门槛。公司法将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单独予以规范,或许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企业要想顺利的发展就要不断的壮大自身的实力,更多的企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强,也就是通过筹集资金来扩大公司规模,而在筹集资金过程中抵押担保要严格按照法规来进行,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家4人系非农户口,我于2021年4月17日,与禄劝县城周边
·请问申诉怎么知道进展
·因诈骗判完出来还要交一万五罚款合理吗
·你好米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有几个孩子围着打我家孩子给我
·请问兴化公安局送过去的女嫌疑人可以什么时候会见到
·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扣了,70岁的老人也被拘留了。
·你好我朋友开*档刑拘了可以起保吗
·电话劝签协议问题,旧改开发商经常电话劝签协议
·我老公帮工地老板收材料,老板没给钱给对方,我老被告张该怎么起
·我两兄弟想把户口本拆开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
·如上述限价房己交请所有款税后是不是变回商品房的性质一san
·在网上*博输万,还了4,还万五没钱还,直接去公安自首会怎么样样san
·律师您好,现在我们在私人老板眼镜店(杭州宝岛眼镜万达广场店)
·楼顶拆除引发的纠纷,我家是单位分的旧房子
·请问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停止服务吗?
·微信去限额,里面有一千多块钱,无缘无故就没了,也没有交易记录

■ 相关内容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随着经济化的发展,各类企业形式层数不穷,物业管理企业就是众多企业当中较为普遍的一种,由于其特殊的经营方式,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模式也与其他企业大为不同,那么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人是最有价值的社会资源,......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好几种类型,但是为什么我国公司法要对它进行分类呢,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区分公司的不同以及方便行政机关的管理,那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公司的类型包括以......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二者的概念不同,股东是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出任也可以是非股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他的行为代表公司后果由公司承担。二、公司投资人变更材料1、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怎么变更
      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怎么变更一、什么是股权出质?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履行,以有权处分并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其中,债权关系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关系中的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是什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很多人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行居住建筑楼房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影响和经济损失,我们可以依法进行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是什么?下面就对......

·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

·劳动关系处理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案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各自的立场,同时都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双方的利益不平衡,就容易产生劳动纠纷。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处理好双方的劳动关系,以避免发生劳资纠纷。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劳动关系处理方式......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房地产管理制度。军队房地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资产不可缺少的有机整体。军队房地产权属由国家依法授予中央军委、总部所持......

·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男女住在一起,一起生活,有的甚至了几十年,但他们并没有结婚,而且很多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夫妻,虽没有登记结婚,但也和夫妻没有什么差别。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

·拆迁的实施流程
      拆迁实施阶段分以下几种情况:(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质押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相关事项标注下,有哪些注意事项是我们要注意的?下面的内容由我为您介绍一下质押合同生效时间的相关规定与签订方法,必要时会引用有关方面论述阐明注意事项,以及必要的合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现予印发,供全省各级人民法......

·婚姻期间,一方的借款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若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每个城市都有厂房的建设,而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拆迁工程,拆迁工程很多时候拆迁对象是厂房,受到拆迁的通知,很多厂房主人比较关心征收补偿是多少,那么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说明一下。一、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国有土地上房......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家4人系非农户口,我于2021年4月17日,与禄劝县城周边
·请问申诉怎么知道进展
·因诈骗判完出来还要交一万五罚款合理吗
·你好米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有几个孩子围着打我家孩子给我
·请问兴化公安局送过去的女嫌疑人可以什么时候会见到
·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扣了,70岁的老人也被拘留了。
·你好我朋友开*档刑拘了可以起保吗
·电话劝签协议问题,旧改开发商经常电话劝签协议
·我老公帮工地老板收材料,老板没给钱给对方,我老被告张该怎么起
·我两兄弟想把户口本拆开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
·如上述限价房己交请所有款税后是不是变回商品房的性质一san
·在网上*博输万,还了4,还万五没钱还,直接去公安自首会怎么样样san
·律师您好,现在我们在私人老板眼镜店(杭州宝岛眼镜万达广场店)
·楼顶拆除引发的纠纷,我家是单位分的旧房子
·请问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停止服务吗?
·微信去限额,里面有一千多块钱,无缘无故就没了,也没有交易记录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