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无缝方管比起焊接方管质量更好也更加安全,无缝方管一般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所以无缝方管的规格和质量就非常重要。在和无缝方管厂签订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保证无缝方管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方管是无法出厂并投入使用的。下文对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

  无缝方管比起焊接方管质量更好也更加安全,无缝方管一般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所以无缝方管的规格和质量就非常重要。在和无缝方管厂签订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保证无缝方管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方管是无法出厂并投入使用的。下文对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无缝方管的定义

无缝方管,是四方四角的钢管,由无缝钢管冷拔挤压成型的方型钢管,无缝方管和焊接方管有着本质的差别。钢管具有中空截面,大量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

二、主要性能

1、塑性

塑性是指金属材料在载荷作用下,产生塑性变形(永久变形)而不破坏的能力。

2、硬度

硬度是衡量金属材料软硬程度的指针。目前生产中测定硬度方法最常用的是压入硬度法,它是用一定几何形状的压头在一定载荷下压入被测试的金属材料表面,根据被压入程度来测定其硬度值。

常用的方法有布氏硬度(HB)、洛氏硬度(HRA、HRB、HRC)和维氏硬度(HV)等方法。

3、疲劳

强度、塑性、硬度都是金属在静载荷作用下的机械性能指针。实际上,许多机器零件都是在循环载荷下工作的,在这种条件下零件会产生疲劳。途还需有其他截面形状的异型钢管。

三、无缝方管一般分类

(a)按工艺分——电弧焊管、电阻焊管(高频、低频)、气焊管、炉焊管

(b)按焊缝分——直缝焊管、螺旋焊管

2、按断面形状分类

3、按壁厚分类——薄壁钢管、厚壁钢管

4、按用途分类——热工设备用钢管、机械工业用钢管、石油、地质钻探用钢管、容器钢管、化学工业用钢管、特殊用途钢管、其他

四、无缝钢管购销合同

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在××镇签订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Φ114×8,Φ57×4无缝钢管购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供应无缝钢管,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管道要求

乙方提供的无缝管道为国标产品,Φ114×8无缝管道,数量为76米。Φ57×4无缝管道,数量为36米。

2、合同价格

双方约定Φ114×8,Φ57×4无缝管道单价均为3750元/吨,Φ114×8无缝管道,数量为

76米,每米重量0.0214吨,计1.625吨;Φ57×4无缝管道,数量为36米,每米重量0.0058

吨,计0.208吨。即总重量为1.833吨,合同总价格为:6873.75元(陆仟捌佰柒拾叁元柒角伍分)。以上价格包含××市至××电厂运费,装卸费及增值税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3、供货期限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天内;交货地点:×××有限公司院内。在交货时间范围内的交货均视为正常交货。

4、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无缝管道为国标产品,质量验收按国标检测验收,乙方对所提供的无缝管道质量负全责。乙方提供无缝管道相应的材质质量证明文件。

5、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现金或银行转账付款。

(2)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支付10%的预付款作为抵押金,剩余合同价格待甲方收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100%正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6、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7、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货款两清之日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 单位: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电 话: 电话:

上文对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和厂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无缝钢管的规格和质量,一定要厂家保证无缝钢管的安全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同时签订合同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签订才能产生法律效益。


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晚上开着手扶车无证无牌超长对方醉酒后骑摩托车撞在我的车后面
·门面租赁,房屋一楼是门面
·请问怎么查服刑人员出狱的日期
·我是否可以敲诈起诉对方
·未婚怀孕是否可向男方提出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您好律师,我家里的宅基地引起纠纷就是我爸跟我伯不是亲兄弟,我伯去世了,在我家门口
·高中收取补课费合理吗?除了教育局还应该找哪里投诉
·你好我有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可以查到我的婚史
·交警无法分清责任怎么办,我的妈妈骑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汽车右转弯chuang
·想让你帮我看一下合同
·开车出交通事故的纠纷事件
·还未出生的婴儿可以认领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0年了现在合同快到期我不想在做,我能拿多少失业金
·请联络,关于网络欺诈
·可以向甲方要装修费吗,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
·立遗嘱找公正程序是怎样的?

■ 相关内容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保险种类的数不胜数,关于人们出海也会签订一系列保险,这其中常见的就是海上保险合同了。那么什么是海上保险合同呢?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又是什么呢?这些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我们都应该知道一些,特别是需要签订海上保险合同的......


·合同价格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怎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怎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一、怎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公司收购的时候,在我国的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收购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决定,所以收购合同的内容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只要收购是合法的,合同都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可以违约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收购合同纠......


·用人单位对严重失职的劳动者可否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要正确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认定:          (一)考虑适当经济补偿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首先,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

·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对方重婚,不仅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而且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1、对方重婚申请离婚......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考虑。...

·妨害清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以及......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管理部门征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各项规划要求及其附图。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应当在招标、拍卖前,以书面形式向计划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并在招标文件和......

·申请情况下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二)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四)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挂一块写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牌子。如果我们有医保卡,还可以在看病过程中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能否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非本村村民购得宅基地上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该村,并在宅基地上居住生活。虽然涉案宅基地使用证因故没有换发,但仍合法有效,且当事人系经村组同意使用涉案宅基地,支付了地上建筑物款项,持有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是涉案宅基地的使用人。由于当事人户籍迁入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户口......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交通事故,我晚上开着手扶车无证无牌超长对方醉酒后骑摩托车撞在我的车后面
·门面租赁,房屋一楼是门面
·请问怎么查服刑人员出狱的日期
·我是否可以敲诈起诉对方
·未婚怀孕是否可向男方提出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您好律师,我家里的宅基地引起纠纷就是我爸跟我伯不是亲兄弟,我伯去世了,在我家门口
·高中收取补课费合理吗?除了教育局还应该找哪里投诉
·你好我有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可以查到我的婚史
·交警无法分清责任怎么办,我的妈妈骑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汽车右转弯chuang
·想让你帮我看一下合同
·开车出交通事故的纠纷事件
·还未出生的婴儿可以认领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0年了现在合同快到期我不想在做,我能拿多少失业金
·请联络,关于网络欺诈
·可以向甲方要装修费吗,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
·立遗嘱找公正程序是怎样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