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二、办理房产过户应注意什么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需要怎么操作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夫妻离婚时,是可以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的,不过,房屋属于不动产,双方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才行。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汽车被托走,怎么办?派出所不帮我查怎么办?车是二手车没过戶的
·抚养费,你好,你好,我07年协议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死了十八了现在有人把我们兄弟俩告了要父债子还!
·多长时间可以解决清楚,离婚孩子男方要(孩子刚出生没满月)要是离婚多长时间可以解决
·一证别墅怎么过户,我想买一套别墅
·法院判决书和扣款通知书上的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有借条,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怎么起诉
·结婚性格不合,他不给我钱用
·外债纠纷起诉要回外债
·你好,我这是合同纠纷,肥皂工厂的香味没有达到样品的浓度,有损
·我要起诉传销,把我害了七八年了,我要报案
·你好!我是哈尔滨的,我有一个扬州的朋友从我这里借了十万元钱,
·我家的平房 被遮住了,我家的对面盖起了楼房把我家的平房遮住了天天没阳光我家咋和
·您好,2019年在大沥镇铝材展贸园买了一套公寓(实际应该是使
·我要离婚,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我的楼是6层在楼的北面开发商要建楼需要间隔多少米才合

■ 相关内容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同时还要支付1-2个月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话,也不是必须要支付租房押金的。同时在支付押金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支付租房押金时应注意什么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


·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买房总是一件大事,二手房交易由于牵扯到房屋产权,而且交易方是个人,因此与开发的商品房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也不相同。那么,具体而言在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呢?若需要交付订金的话,买二手房的订金又该如何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


·怎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由于过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房屋所有权关系也比较明晰,因此在继承房屋时,往往不办理手续。但实质上,房产继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房产买卖一样,房产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呢?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虚假破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惩治假破产真逃债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同时,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假破产罪,针对触犯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予以严厉处罚,那么究竟虚假破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怎么认定......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吗
      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能是劳动者不愿意签,当然更多时候则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那在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情况下,此时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吗?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吗......

·律师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业务指引
      律师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业务指引(2006年12月28日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会议通过)     前 言  保险代位求偿又称保险追偿,是指因第三者的责任造成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致使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依法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无罪辩护一、上诉人王某不具有非法持有假币的故意,不成立持有假币罪。上海市X区人民法院(2007)X刑初字第137号判决书认定:被告人王某明知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依法应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

·交付不动产的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是指执行机构强制被执行人取走在特定房屋内或者土地上的财物,并将该房屋或者土地交付权利人的执行程序。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属于交付不动产的执行。这一执行不但要将执行标的物占有转移给债权人,而且还要将房屋内的或者土地上的......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权很早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很多时候自己的发明等作用可以申请专利,如果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使用自己的专利品失手需要经过自己的同意,也就是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在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时候要注意很多细节,那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纠纷仲裁基本原则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纠纷仲裁基本原则是什么?一、依法的原则仲裁应当根据事实,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是坚持开庭前的实地查看、现场调查,查清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及争议焦点。二是在开庭审理期间,让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对于似是而非的证据坚持不予认可。三是对于复杂案件,在全......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

·战时临阵脱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每一名军人都肩负着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我国《宪法》第29条规定,......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汽车被托走,怎么办?派出所不帮我查怎么办?车是二手车没过戶的
·抚养费,你好,你好,我07年协议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死了十八了现在有人把我们兄弟俩告了要父债子还!
·多长时间可以解决清楚,离婚孩子男方要(孩子刚出生没满月)要是离婚多长时间可以解决
·一证别墅怎么过户,我想买一套别墅
·法院判决书和扣款通知书上的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有借条,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怎么起诉
·结婚性格不合,他不给我钱用
·外债纠纷起诉要回外债
·你好,我这是合同纠纷,肥皂工厂的香味没有达到样品的浓度,有损
·我要起诉传销,把我害了七八年了,我要报案
·你好!我是哈尔滨的,我有一个扬州的朋友从我这里借了十万元钱,
·我家的平房 被遮住了,我家的对面盖起了楼房把我家的平房遮住了天天没阳光我家咋和
·您好,2019年在大沥镇铝材展贸园买了一套公寓(实际应该是使
·我要离婚,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我的楼是6层在楼的北面开发商要建楼需要间隔多少米才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