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在每年的因交通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由驾驶者醉酒驾驶而造成的
在每年的因交通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由驾驶者醉酒驾驶而造成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每年的因交通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由驾驶者醉酒驾驶而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了很大的比例。随着国家对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出台,这一社会恶劣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那么对于因醉酒驾驶而被判刑的人,生活上会有哪些改变。相对于孩子,醉驾对孩上学有影响吗?醉驾对孩上学有影响...

  在每年的因交通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由驾驶者醉酒驾驶而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了很大的比例。随着国家对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出台,这一社会恶劣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那么对于因醉酒驾驶而被判刑的人,生活上会有哪些改变。相对于孩子,醉驾对孩上学有影响吗?
醉驾对孩上学有影响吗?对于一个有过刑法受处的人,他的就业、出行、购房、贷款,甚至办理信用卡都要受到影响。比如出国旅游。按照规定,有过刑事记录的人在出国办理手续时可能受阻,甚至被拒签。一个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被“关照”,就连坐火车,只要一查身份证,都会看到记录。孩子上学、购房、贷款、出行、出国、办信用卡等也都有影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对孩上学有影响吗?醉驾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中,被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以上是我们整理的有关醉驾的相关处理规定,可以看出醉驾的处罚是很严重的。司法部门以及有关执法部门对于醉驾的人员,将会严格执法,打击社会上这存在的不良现象。



在每年的因交通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由驾驶者醉酒驾驶而造成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那我不带孩子可以不,我家里父母离婚,自己要工作,没人带,法院还会判给我嘛
·离婚单位集资房(没有产权)可以分吗?
·离婚纠纷,起诉及骗婚判断
·你好,我是苏陈的,去年打工的工资没有支付,打了欠条,老板说,
·请问案件受理费去哪里交?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A制,婚后买的房子,出钱的只有我一个人,合同上也只有我一个人,假如离
·没有登记结婚同居有了三个小孩
·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我们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我该怎么操作
·有没 有彭泽当地人的电话号码给 个
·请问我是交通事故的左脚后半月板撕裂想要做坚定到那里算不算伤
·房屋拆遷賠償法律咨詢
·你好!马律师我有事找你咨询一下。能够留下号码吗?谢谢&#12
·信用卡被盗刷,现在催债公司经常找
·农场发放过一本使用权证,我父母有权出售吗
·婚姻家庭,我们是再婚家庭
·人已死亡,还能做职业病鉴定吗?还能通过其它方法索赔吗

■ 相关内容
·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在线咨询 >众所周知,无论是怎样的
      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众所周知,无论是怎样的保险,在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会先审查看是否在赔偿的范围内。不过保险不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凡......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三无”车辆不得再国道上行驶。因此,在购买新车后需要首先办理车牌照之后才能驾驶,否则被交警抓带,轻则需要缴纳罚金,重则会被留下案底。在办理车牌照之前,车主需要取得驾照,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那么,办......


·开发商不按时交付房产怎么办
      无论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在交付了购房款、签署购房协议之后,并不是马上就能拿到房屋钥匙的。通常开发商会根据实际情况与购房者约定一个交房的时间,那现实中要是开发商不按时交付房产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怎么办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


·交通事故处理收费吗?是否合理
      有些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对交通现场勘查完毕后对其收了一定费用。虽然不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收费。处理交通事故不是交管部门的义务么,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收费吗?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一、交通事故处理收费么?1、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电信电缆工程是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通常工程的发包方都是地方政府。按照规定,政府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对电信电缆工程进行招标,并通过评标,选择出最优的承包方。之后,双方会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为了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其中约定解除是一种事前......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体    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居......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怎么进行的
      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是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的,即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第一,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协议,该协议一旦成立便生效。承担人将取代原债务人,原债务人将免除其债务。当然,如果此种协议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

·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
      房子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都是避风的港湾,在外工作无论遇到多大委屈,下班后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就能找到归属感,自由发泄。因此,尽管现状房价持续上涨,居高不下,但依然有很多人买房,有些夫妻离婚后单方也会买房,购置自己的小家,那么,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这就是下面我们要解......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一、河北省征收农村征土地各项补偿费标准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河北省征收农村土地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该通知明确了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的补偿标准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等问题......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双方当事人是公民)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监护人如何确定,怎样确定监护人?
      父母是孩子理所当然的监护人,但是当父母不在或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上哪儿找监护人呢,监护人怎样确定,是否存在一些原则?而作为监护人又有哪些职责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监护人如何确定(一)、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抢劫与敲诈勒索在一些地方其实是很相似的,因此很多人其实也无法准确的区分开,导致在实际定罪的时候定错罪。那到底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呢?大部分的人其实并不了解,对此,我们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仅从......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那我不带孩子可以不,我家里父母离婚,自己要工作,没人带,法院还会判给我嘛
·离婚单位集资房(没有产权)可以分吗?
·离婚纠纷,起诉及骗婚判断
·你好,我是苏陈的,去年打工的工资没有支付,打了欠条,老板说,
·请问案件受理费去哪里交?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A制,婚后买的房子,出钱的只有我一个人,合同上也只有我一个人,假如离
·没有登记结婚同居有了三个小孩
·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我们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我该怎么操作
·有没 有彭泽当地人的电话号码给 个
·请问我是交通事故的左脚后半月板撕裂想要做坚定到那里算不算伤
·房屋拆遷賠償法律咨詢
·你好!马律师我有事找你咨询一下。能够留下号码吗?谢谢&#12
·信用卡被盗刷,现在催债公司经常找
·农场发放过一本使用权证,我父母有权出售吗
·婚姻家庭,我们是再婚家庭
·人已死亡,还能做职业病鉴定吗?还能通过其它方法索赔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