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要求男方提高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要求男方提高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我们知道离婚问题中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实践中很多时候双方都会争取抚养权,因此法院也很难判决到底归谁,因此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参考处理办法,从而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都不受到侵犯,那要求男方提高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什么情况下...

  我们知道离婚问题中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实践中很多时候双方都会争取抚养权,因此法院也很难判决到底归谁,因此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参考处理办法,从而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都不受到侵犯,那要求男方提高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要求增加抚养费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二、如何执行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执行一向是比较琐碎的工作,最常见的抚养费纠纷是父母离婚后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和未成年子女抚养所支付的费用的纠纷,其次是被抚养人父母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姐所应支付的费用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为抚养费的执行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根据《婚姻法》第29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削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双方都应对不能独立生活或未成年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抚养费的执行案件中,比较容易执行的是离婚双方不愿见面,导致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能如期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建议将抚养费交到法院,或按期邮寄至申请人处。执行案件中比较困难的一类是无法找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这就给执行工作增加了工作量;另一类是抚养费的变更。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离婚父母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这主要是考虑到情况不断变化,子女在经济上的需要也会相应增加,而且子女在生病时,原定的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生活,故需要有所增加。现在常见的增加抚养费的情况还有子女上大学。子女在上大学期间一般已成年,离婚父母会以此为由不予支付抚养费,这必然给子女的学业带来了障碍,这种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父母有义务继续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而且子女可以根据需要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抚养费的变更还包括抚养费的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3条第2款规定:“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因而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实践中,有给付义务的父母可能会因某些情况导致收入明显减少而无力按原来的数额再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抚养费当然也应作相应调整。

对于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诸如请被执行人单位直接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扣除,强制扣押被执行人的财物等措施,情况严重的,还可对其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
无论双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终按照相关法规抚养权只能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需要缴纳一定的抚养费,并且这个抚养费是定期支付,在后期的支付过程中还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修改金额。




要求男方提高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在小公司没签合同辞职直接走人了,又担心不给工资怎么办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问题,您好
·男朋友骗我出钱开店,投资打了水漂,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去还骗了我十来万给他拿车,
·我是1990年11月参加工作,养老保险已满15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7年,能办因病退
·可以委托转账到法人代表人账号吗?
·蔡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分居一年多了,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总是
·民间借贷被对方起诉了
·比如别人车转让给我,写借条可以吗,但是他还在自己分期付款中,我钱给他比万一次性付给他,他说写借条
·婚姻法律咨询我像法院提出离婚我对象出我走八年提出什么样要求我
·想找一个沐川律师来做一个离婚官司代理
·你好,我们结个月,我是女方想提出离婚,是否还需退还彩礼?
·她造谣对我生活影响超大的。是不是侵害名誉权。如果是的话是报警还是直接去法院
·我从大众专卖店购买帕斯特一辆
·请问非亲属关系怎么样才能探监
·农民工工资法院已经实施强制执行法院叫自己找人
·离婚双方男方东北人女方安徽淮南孩子户口在安徽男方要求要孩子迁

■ 相关内容
·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夫妻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往往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其实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也就是在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离婚诉讼费是诉讼费的一种,原则上是原告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离婚诉讼费是法院对离婚双方征收的相关费用。很多人不知道离婚诉讼费应该交多少,怎么交。那么,离婚诉讼费用多少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怎么维权?
      1.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至第24条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进一步作出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乙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见证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很多人奋斗一辈子就为了买一套房子,房子作为刚性需求必然是的建筑业的蒸蒸日上,在建筑工程中钢材是修建房屋的原材料之一,相应的购买钢材也就是需要签订钢材贸易合同,那么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

·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获得律师帮助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1985年《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90年《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都规定了被刑事追究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有权获得得律师及时、有效的辩护的权利。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

·收款技巧策略
      1、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2、货、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的形态有未遂与既遂之分,如果可以被认定为未遂犯的话,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由此可见,对罪犯来讲区分既遂与未遂是多么重要的。那实践中,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

·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不管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离婚,此时都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这时,有的人可能就会事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那常见的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有不少的离婚......

·交通标志主要是指什么?
      交通标志主要是指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在马路上看见各种各样的交通标志,这些交通标志的意义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和了解,本文我们想给您介绍一下有关交通标志的内容,和一些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可以运用本文所提供的方法进行解决,希望对......

·类似商品和类似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中涉及到的“类似商品”,是指其内涵与该该商品在功能和用途上或者其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且易于造......

·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吗
      以报酬计算方式为依据,可以将劳动者分为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其中也有人将非全日制工成为小时工,那么对于非全日制工,单位是否要交社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现在很多公司为了节约人工成本减少劳动纠纷,都......

·妨碍作证罪的量刑标准
      1、妨碍作证罪的量刑(1)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在小公司没签合同辞职直接走人了,又担心不给工资怎么办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问题,您好
·男朋友骗我出钱开店,投资打了水漂,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去还骗了我十来万给他拿车,
·我是1990年11月参加工作,养老保险已满15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7年,能办因病退
·可以委托转账到法人代表人账号吗?
·蔡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分居一年多了,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总是
·民间借贷被对方起诉了
·比如别人车转让给我,写借条可以吗,但是他还在自己分期付款中,我钱给他比万一次性付给他,他说写借条
·婚姻法律咨询我像法院提出离婚我对象出我走八年提出什么样要求我
·想找一个沐川律师来做一个离婚官司代理
·你好,我们结个月,我是女方想提出离婚,是否还需退还彩礼?
·她造谣对我生活影响超大的。是不是侵害名誉权。如果是的话是报警还是直接去法院
·我从大众专卖店购买帕斯特一辆
·请问非亲属关系怎么样才能探监
·农民工工资法院已经实施强制执行法院叫自己找人
·离婚双方男方东北人女方安徽淮南孩子户口在安徽男方要求要孩子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