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以后比较重要的一件事,夫妻关系既然已经解除,那么对于离婚以后的正常权益肯定双方都要进行争取的。如果说夫妻财产分割不能自己协商一致的话,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法院来分割夫妻离婚财产。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一、...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以后比较重要的一件事,夫妻关系既然已经解除,那么对于离婚以后的正常权益肯定双方都要进行争取的。如果说夫妻财产分割不能自己协商一致的话,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法院来分割夫妻离婚财产。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不分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只要夫妻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是起诉离婚,法院是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割的: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一方有外遇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
一方有外遇离婚时是否可以多分财产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见,法律并不是规定有外遇方少分或不分来保障无过错方权益,而是赋予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来对其进行保障,这种主张应该在离婚诉讼提起的同时提出,如果离婚不被允许,无过错方是不能依据该条款来主张损害赔偿的;而当无过错方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在当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则还可在离婚一年内提出。
另外,法律并不是简单地采用“外遇”概念,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这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需要无过错方来举证的。但总体来说,因为一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另一方在分割财产上是会有一定优势的,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注意对家庭共有财产、对方外遇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我国的新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有规定的。理论上是共有财产平等分割,但是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子女的原则。如果在夫妻离婚的原因上,有一方时属于过错方的话,有些时候也会对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影响。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不予共同分割。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案子7月初上交执行庭,目前没有接到任何消息。主要内容
·因偷窥被抓,罚拘留3天,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去拘留,交罚款也行
·故意伤害,你好!请问我弟弟参与故意伤害致人手筋砍断3根目前以接好手指都能动了!我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行政案件
·您好请问小老板从家里拿钱把农民工资付清,现在小老板要不上钱怎么要,而且劳务老板也没有和小老板鉴定合同
·你好,區律師,我想咨詢一下法律意見,我在微信上收到被別人污衊
·我被迫离职,1,1,我怎么要求赔偿。赔偿程序是否繁锁,2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寻人启事,男友突然失联,我来自于马来西亚
·摩托车转让给车行,对方不肯过户,导致车辆脱审,可以怎样解决
·刘律师你好,我是湖南省湘潭这边的。小孩在湘潭信用卡的事被抓,
·我是初次醉驾,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影响交通堵塞,从吃饭
·我是货车司机,我给一个公司拉货,运费一直不给请问该怎么办?
·请问下 女方骗男方离婚 ,就是不想给礼金钱
·今天有快递员上门送人民法院快递,上面寄信人完全不认识,快递上收信地址写的是我家地
·江苏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违法所得没收案

■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缺席判决书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总有夫妻因为双方情感失和导致离婚。在这其中有不少当事人,因为顾忌觉得离婚是一件很伤面子的事,对离婚判决有抵触情绪。但本着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不会缺席判决,但当以下情形出现时,起诉离婚缺席判决书就会生效。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起诉离婚缺席......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一、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一、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离婚后不仅财产需要分配,如果有孩子的话还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只要双方不存在多大的争执都是可以直接通过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问题为了避免后续出现反悔现象一......


·婚姻法 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除了对结婚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外,同时也对夫妻离婚的条件进行了要求。也就是说夫妻就算想要离婚,也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在法律规定下的自由。那民法典离婚诉讼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民法典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


·刑法关于失火罪的规定在我国包括什么?
      我国刑法上规定的犯罪,有的是故意犯罪,当然也有一些是过失犯罪。对于这些过失犯罪当然也要进行严厉的惩处。比如说您比较熟悉的就是失火罪。那么刑法关于失火罪的规定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所谓失火罪,是指......

·公司法竞业禁止期限是什么?
      公司法竞业禁止期限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发展在近几年直线上升,国家经济发展离不开众多企业公司的发展,我们知道我国事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经济,众多企业的发展将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就是在管理公司企业来保障公司企业的发展,确保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那公司法竞业......

·新刑法判刑标准有哪些?
      一般来说,刑法都是处罚犯罪的法律,在社会中起到了预防和惩戒的作用,同时也教育着人们要遵守法律。对于犯罪,判处哪种刑罚需要按照相应的刑法量刑标准来确定。那么,新刑法判刑标准有哪些?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请您往下阅读。一、《新刑法》判刑标准(一)判刑的一般原则......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评审请求:事实与理由:附件: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

·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是否可以收回?
      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是否可以收回?对于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其使用权,并且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子昂现实生活中,父母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子女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若父母反悔,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能否收回?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

·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
      现在很多石家庄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会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这样如果合同条款有误,就能及时发现,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如果合同金额比较大,双方比较关心的是公证费用收取的问题。那么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石家庄公证处公证......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所谓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要达到业主所要的需求,这种是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等规范的标准要求、文件及其合同要去除规定的综合特性的。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长远和近期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所以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

·网络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
      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即要求经营者对交易信息中的重要内容以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予以告知。例如,某些网络中,对于付费项目的提示完全不具备显著性,使得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付费消费行为;再如,某些应用对用户方应当具备的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提示不够清晰......

·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被剥夺了终身自由。日常生活还是很多人不了解无期徒刑,常常会问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对于这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是没有期限限制的,所以无......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一、债权融资模式:1、国内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2、国外银行贷款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有一个案子7月初上交执行庭,目前没有接到任何消息。主要内容
·因偷窥被抓,罚拘留3天,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去拘留,交罚款也行
·故意伤害,你好!请问我弟弟参与故意伤害致人手筋砍断3根目前以接好手指都能动了!我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行政案件
·您好请问小老板从家里拿钱把农民工资付清,现在小老板要不上钱怎么要,而且劳务老板也没有和小老板鉴定合同
·你好,區律師,我想咨詢一下法律意見,我在微信上收到被別人污衊
·我被迫离职,1,1,我怎么要求赔偿。赔偿程序是否繁锁,2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寻人启事,男友突然失联,我来自于马来西亚
·摩托车转让给车行,对方不肯过户,导致车辆脱审,可以怎样解决
·刘律师你好,我是湖南省湘潭这边的。小孩在湘潭信用卡的事被抓,
·我是初次醉驾,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影响交通堵塞,从吃饭
·我是货车司机,我给一个公司拉货,运费一直不给请问该怎么办?
·请问下 女方骗男方离婚 ,就是不想给礼金钱
·今天有快递员上门送人民法院快递,上面寄信人完全不认识,快递上收信地址写的是我家地
·江苏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违法所得没收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