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离婚的时候,真正令双方头疼的事情其实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解除夫妻关系有时候是很简单的,但是对孩子的抚养权想必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其实,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虽然孩子的意见是很重要的,但是也包括其他的参考因素。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

  离婚的时候,真正令双方头疼的事情其实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解除夫妻关系有时候是很简单的,但是对孩子的抚养权想必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其实,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虽然孩子的意见是很重要的,但是也包括其他的参考因素。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一、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首先还是建议夫妻双反协商比较好,如果协商未果的话,那么,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一般小于2周岁的孩子是判给女方的。大于2周岁的孩子是要结合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实际适合孩子成长的这些因素考量的。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强直性脊柱炎,强制性脊柱炎最高能评几级残退伍军人
·我在2008年2月17号借给我姑父20万(全部是现金,说好的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老板欠我15万元迟迟不给请求您的帮
·工伤委托,律师费怎样算?
·工伤 工薪,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谢谢
·上牌,摩托车丢失也到了强制期我号也摇下了车也买了怎上牌
·大学生意外保险索赔问题,现已毕业!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支持异地立案么,民间借贷被告是两英镇的
·一个人被骗了七万块钱说是我表弟骗的我表弟又说是从他账上过了一万二当是他没有拿那么
·假如别人陷害他有事吗?,我有一个朋友
·工作试用期离职后的工资怎么结算?
·客户欠我几个月的货款万,现在他还不出来,我现在写欠条该怎么写有效对自己有利
·居住证是需要办理吗需要什么材料办下来需要多
·需不需经过要向所在的省委要求复查的程序?
·请问跑滴滴快车,怎么办?

■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单独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大部分是出于对离婚财产的争夺。这里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就非常重要,只有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双方才可以协商分割,而属于个人单独所有的,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那么新婚姻法单独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一、新婚姻法......


·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分割
      同居是相对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言的,只是因缺少合法的手续而不受法律保护,在我国未婚同居或婚外情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当事人都是在一起时热情如火,分手后却后悔不已,担心财产的归属,那么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分割?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


·女方怀孕期怎么离婚
      我们国家对妇女有一些特殊的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是在生下孩子一年之内以及流产的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那么女方怀孕期怎么离婚?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一、怀......


·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是解决和保障广大农民生活居住问题的需要,是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农村村民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包括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补......


·公司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那么接下来与我们一起看完下文之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

·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女方能拿多少?
      女方想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的时候,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等问题。法院受理后,会先行调解,无效的话开庭审理。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一定原则的。那么,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女方能拿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并且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这个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一、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第一,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投资,承建商负责建设施工。由于建设项目都是先订合同后施工,每个项目的投资对建设单位来讲,都具有风险性,选择好承建商就是极为关键的一个市场运作环节,建设单位不仅必须对中标的承建商的资信有深刻的了解和足够的......

·欠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已停产、歇业时,劳动债权的优先性如何把握?
      1、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企业在停产、歇业后,存在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且拖欠职工工资、无力清退集资款等费用的情况。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的基本生存权,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赋予职工社保费用、职工工资、企业职工集资等劳动债权相对于已设定担保的债权的优先性。同时......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根据相关......

·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
      什么时候需要补办离婚协议书呢?通常是夫妻将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此时补办离婚协议书要到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进行,那到底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

·交通事故必须上法院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很多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因此有的人就形成了固定思维,认为交通事故必须上法院才能进行处理。那到底交通事故是否必须上法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必须上法院吗有下列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1.......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强直性脊柱炎,强制性脊柱炎最高能评几级残退伍军人
·我在2008年2月17号借给我姑父20万(全部是现金,说好的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老板欠我15万元迟迟不给请求您的帮
·工伤委托,律师费怎样算?
·工伤 工薪,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谢谢
·上牌,摩托车丢失也到了强制期我号也摇下了车也买了怎上牌
·大学生意外保险索赔问题,现已毕业!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支持异地立案么,民间借贷被告是两英镇的
·一个人被骗了七万块钱说是我表弟骗的我表弟又说是从他账上过了一万二当是他没有拿那么
·假如别人陷害他有事吗?,我有一个朋友
·工作试用期离职后的工资怎么结算?
·客户欠我几个月的货款万,现在他还不出来,我现在写欠条该怎么写有效对自己有利
·居住证是需要办理吗需要什么材料办下来需要多
·需不需经过要向所在的省委要求复查的程序?
·请问跑滴滴快车,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