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三种:一种是红皮小本的,一种是黄皮大本的,还有就是现在的红皮大本的。
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共分为两种,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针对城市户口来说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主要是针对我国的农村户口,在集体土地当中又分为宅基地和基本农田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交通事故,关于强制执行
·你好高律师,有情权,钱权,权权交易疑难执行案件求助,不知道你
·学生被一个同学伙同其它同多次殴打
·我该怎么办?,昨天我回农村老家了
·合同违约期限,律师您好:我在4s店订了一辆汽车
·员工住房补贴不在工资总额内属于公司福利,请问一下本人申请劳动
·案件这么久了能申诉吗?,我一家四口是属于岩滩库区移民
·我借了网贷的钱,这个网贷如果是不合法的放贷,利率超4我是不是可以不还san
·玩忽职守,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汽车配件,您好我被广东卖汽车配件的骗了我给他汇完款他就不接电话了怎么办
·房租合同中房东乙方如果找不到下家入住,不退房租是不是
·网络走私假烟,流水130万,会怎么判,
·起术离婚,争家产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我对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林地的处理决定不复
·夫妻双方已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费也是男方但是离婚日起

■ 相关内容
·农村建设用地申请书怎么写
      农村建设用地申请书怎么写我国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的使用和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出台了相关土地使用政策和规章制度,居民要进行农村土地建设必须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只有经过审核批准之后才可进行土地建设。今天我们为您列举了农村建设用地申请书,请继续往下阅读。一、农村建设用地......


·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吗
      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吗?一、土地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1、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在中国土地是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家政府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土地的管理国家有许多的法律规定,不过对于这些规定其实当前并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所以很容易会触犯这些规定,导致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不必要的麻烦。那在我国土地使用......


·怎样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
      怎样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计划和运行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必须有支持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政策法规、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市场、资金能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设计企......

·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
      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划分的,包括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别重大事故。不同的事故等级,意味着不一样的划分标准。下面,我们告诉您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一、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作和生活,但是想要买房却因为囊中羞涩而与心仪的房子失之交臂实在是很可惜,所以想要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呢?您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有关的资料吧,希望能为您解除疑惑。一、想要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如果父母可以帮......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8--人员重组(安置、经济补偿)
          1.需安置的人员范围包括六类:辅业资产企业的全体职工;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破产企业职工;主业分流的富余职工;原企业的离、退人员;需重新安置的工伤及重病员工;需特殊照顾的职工遗属。          2.安置人......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为夫妻共有后又变更至配偶一方名下,还算个人财产吗?
      1.范彦洪与李继文于2012年底经人介绍认识恋爱,2013年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近段时间以来,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夫妻关系出现不睦。婚前范彦洪购买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新村×××号房屋,系范彦洪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结婚以后,于2013年3月7......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一、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此我们得知,居间人取得佣金必须具备两个要件: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2、合同的成......

·无单放货的责任
      无单放货,只要无免责事由,承运人就应该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无单放货既违反了运输合同正确交货的义务,又侵犯了提单所表彰的物权,因而无单放货的责任也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提单持有人既可提起侵权之诉,也可选择违约之诉。我国《海商法》及海牙、维斯比规则均规定,不......

·医疗过错鉴定多少
      医疗过错鉴定多少钱?一、医疗过错鉴定多少钱?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

·包工头债务谁承担?
      在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或允许挂靠后,因工程施工所欠的材料款应由谁来承担偿付责任,如何偿付,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不仅取得了工程的实际承包资格,而且工程承包经营的盈亏结果也是由实际施工人负最终的责任的,而且与砖厂发生直接买卖合同关系的也是实际施工人张某某,依据合同相对性......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我们知道一般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当然,有些情况下这二者之间建立的可能是劳务关系,这需要区分清楚进行处理才行。那从法律上来看的话,究竟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呢?具体又有怎样的特征?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交通事故,关于强制执行
·你好高律师,有情权,钱权,权权交易疑难执行案件求助,不知道你
·学生被一个同学伙同其它同多次殴打
·我该怎么办?,昨天我回农村老家了
·合同违约期限,律师您好:我在4s店订了一辆汽车
·员工住房补贴不在工资总额内属于公司福利,请问一下本人申请劳动
·案件这么久了能申诉吗?,我一家四口是属于岩滩库区移民
·我借了网贷的钱,这个网贷如果是不合法的放贷,利率超4我是不是可以不还san
·玩忽职守,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汽车配件,您好我被广东卖汽车配件的骗了我给他汇完款他就不接电话了怎么办
·房租合同中房东乙方如果找不到下家入住,不退房租是不是
·网络走私假烟,流水130万,会怎么判,
·起术离婚,争家产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我对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林地的处理决定不复
·夫妻双方已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费也是男方但是离婚日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