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一般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
一般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离婚是现代社会的高频词,因为离婚率逐日上升等原因。在离婚中会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有小孩子的家庭,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关于的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呢?今天跟着我们的文章一起走进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

  离婚是现代社会的高频词,因为离婚率逐日上升等原因。在离婚中会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有小孩子的家庭,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关于的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呢?今天跟着我们的文章一起走进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相信看了上文,您对于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 肯定有所了解了,法律上对于抚养费的规定清晰到位,您看完肯定也会收获不少的。但是,最为普通大众,当遇到法律问题,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也不同,可能会涉及的法律条文也不同,所以还是要求助非常专业的律师团队。


一般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们该怎么办呢,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他姑父出车祸了然后次日才报警结果警方不受理说当
·你好,我想问一下93年办酒席,没拿结婚证,要怎么样离婚,
·因女方家庭暴力想离婚,有一男9岁女孩16岁财产7万元{被女方借出3万我知道但无欠
·装修意外如何赔偿,本人请一做防盗网的老板兼员工包做包装防盗网时
·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龙卷风刮倒我家的树砸了别人的房子我承担什么责任
·帮别人做事受伤,现在瘫痪在床请问能否向政府申请低保
·子女抚养责任问题,我和前夫离婚
·2根肋骨骨折有工伤吗
·夫妻双方够买两套房,一套别墅,一套商品房
·我在南沙区大岗新联新村中铁项目部,分包泥水工头工资不付
·我想问一下写购房委托书在哪写呢?
·无证驾驶拘留,拘留所的位置在哪
·我是龙陵县看守所拘留家属,请问一下人现在怎么样了
·我的车买出去3了对方不过户。我现在想起诉怎么
·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san

■ 相关内容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是必争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这类问题,我们先明白对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律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人都有困难的时候,离婚后的父母如果发生经济困难,那么受累的可不只是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孩子,因为孩子的抚养费就无法足额支付了。很多人因此想知道,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


·解除同居关系后达成的赔偿约定是否有效?
      1、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征求意见稿原来是21条,也就是正式发布的司法解释比原来少了两条。缺少的两条正是原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饱受社会争议的。其中第二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的问题的条文被取消。为什么取消这一条?最高......


·一方擅自处分财产,法院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财产,如果不构成善意取得,通常该行为是无效的。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对于重大财产的处分,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如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即侵犯......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国际注册号:异议裁定发文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商标代理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被申请人名称:地址: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是否需要提......

·商品房交房时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存在较大的误差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等原因引起面积误差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未征得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不按施工图纸施工或向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不实资料等原因造成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担由此增加建筑面......

·非法集资多少钱够判刑的标准有哪些?
      在银行信用贷款乏力,相关权利职能机构监管不力的今天,面对金钱的巨大诱惑,非法集资由此诞生,非法集资一直以来危害着我们的财产人身安全,并且非法集资的方式现如今更是眼花缭乱,令人无法分辨。那么非法集资多少钱够判刑的标准有哪些呢?让我们带你走进非法集资!非法吸收或者......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主要包括了犯罪认定的标准和诉讼阶段中的不同要求,为了更加深入的解决案件,它相对于之前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许多新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的办案难度,那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进行了以下总结:(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

·钢结构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问题?
      钢结构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问题?随着社会的逐渐进步,钢结构已经越来越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了。谈起钢结构的产生,就应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了,到现在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了。目前,我国有很多的厂房、桥梁的建设过程中都使用到了钢结构,那么钢结构工程承包具体应注意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合同名称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二、居间服务的合法性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

·买房入住后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电梯不运行,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在离婚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一方恶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保全。那么您知道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

·合同到期有哪些流程?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在我们初入职场时,我们都会与公司或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劳工合同。而当我们与单位签订的劳工合同到期时,或许会选择续约,也或许会选择离职。那么,续约流程与离职流程一样吗?流程都有哪些呢?合同到期有补偿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们该怎么办呢,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他姑父出车祸了然后次日才报警结果警方不受理说当
·你好,我想问一下93年办酒席,没拿结婚证,要怎么样离婚,
·因女方家庭暴力想离婚,有一男9岁女孩16岁财产7万元{被女方借出3万我知道但无欠
·装修意外如何赔偿,本人请一做防盗网的老板兼员工包做包装防盗网时
·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龙卷风刮倒我家的树砸了别人的房子我承担什么责任
·帮别人做事受伤,现在瘫痪在床请问能否向政府申请低保
·子女抚养责任问题,我和前夫离婚
·2根肋骨骨折有工伤吗
·夫妻双方够买两套房,一套别墅,一套商品房
·我在南沙区大岗新联新村中铁项目部,分包泥水工头工资不付
·我想问一下写购房委托书在哪写呢?
·无证驾驶拘留,拘留所的位置在哪
·我是龙陵县看守所拘留家属,请问一下人现在怎么样了
·我的车买出去3了对方不过户。我现在想起诉怎么
·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san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