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而会问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下面...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而会问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案件需要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

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调解的程序

(一)关于答辩期内调解的规定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律师应注意,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些法院通常在答辩期为满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在开庭前组织调解。

(二)主持或参与调解主体的规定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予以确认。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有些地区的法院在离婚案件中,设置了诉前调解程序,在立案之前,或在法院组织开庭之前,请一些具有相关资历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这对于促成和解协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应注意,以上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程序是可以选择的,而非必须的。因此,是否选择以上调解程序,根据自身案情掌握。

律师还应注意的是,调解时,可能会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参加。若当事人认为需要不公开审理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不公开调解,法院一般应当准许。

(三)关于调解的方案与内容

调解与庭审不同,调解方案可由调解人员提出,也可由当事人自行提出,并且,调解方案内容可以超过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责任,但不允许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决的条款内容。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计入调解书。

(四)与判决书不同,调解书可以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法院可以在调解书中列明担保人,并交调解书送交担保人。

(五)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意向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来说,不仅需要在开庭前进行调解,案件受理之后在立案庭阶段同样需要调解,但进入开庭阶段之后的答辩阶段仍然需要进行调解。这是因为为了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家庭和睦,调解是一个很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实体店买了s8花费6000 到家后发现不是国行是港版,市场价4000多是不是违
·你好,律师,骑摩托车被小车撞骨折了,怎么处理
·贺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刑事拘留通知,告诉说,羁押贺州市看守所,
·男友离婚后房子孩子都归他,结婚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我父親入境突然被押走,也不知道關在哪個拘留所,我應該如何詢問
·但是她不领结婚证,彩礼和损失可以补给男方
·儿子网贷,现强制戒*两年,讨债人到我们老夫妻住所对我们进行辱骂,
·我先说一下,我朋友A今年在单位B找工作,录取前三名但是他考第
·父亲没有劳动力,女儿在什么情况下怎么赡养
·可不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大概费用是多少?两人因异地长期分居,钱是各用各的,婚前男
·如果普通纸发票跨月开错。购买方未报销把发票弄丢怎么
·对方拒不执行 成为老赖 我们该怎么办?
·QQ群发红包显示交易异常不能发红包怎么
·开车撞死一个人,驾驶证会吊销吗?吊销的话是几,要坐牢嘛
·强*案犯罪人自首开庭前是否能得到取保,是否要征求受害人意见?
·杨律师你好,我有一个土地所有权纠纷征收补偿款纠纷的一个案子

■ 相关内容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一、财产分配的一般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


·起诉离婚可以不出庭吗 一方不出庭能离婚吗
      离婚案件是与当事人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自然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的清楚。因此要是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要求当事人都要出庭。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起诉离婚可以不出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可以不出庭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小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给付方法有哪些?
      父母对自己的小孩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支付的费用,即使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的责任还是要继续进行下去的。抚养费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果父母有一方拒付小孩的抚养费,则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他索要这笔费用。那么,小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给付方......


·对于离婚不要抚养费的女人该怎么办
      在离婚的时候,要是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男方的话,则此时女方就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了。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不要抚养费的情况,其实也就是不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对于离婚不要抚养费的女人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于离婚不要抚养费的女人该怎么办《婚姻法》......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集资诈骗罪取消死刑处罚,删去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不再适用。[刑法条文]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租房应该如何找房屋中介
      现如今,在想要租房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一来是能够节省自己的时间、精力,再一个有房屋中介自己也稍微放心一些。但对于租客来讲应该如何找房屋中介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是否具备开展中介服务资格(一)对中介营业资质的审查一般而言,中......

·开发商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由于房地产开发商靠的是银行贷款开展业务,当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一些规模小的开发商就会面临破产风险。法院收到其破产申请后,会组织相关机构及人员成立清算组,全面接管开发商企业。那么开发商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接下来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和您......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产价格在不断上涨,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情也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产价格在不断上涨,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情也更加火热,许多已购房的市民趁着这波价格上涨行情,卖小房换大房、卖旧房换新房,还有一些尚未购房的市民也纷纷筹集资金购入心仪的房子,不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必须及时办理权属证明,确保产权得到确认和落实......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的法律定义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合同承受,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承受要发生法律效力,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合同尚未订立或合同目的已达到而消灭,合同承受因失去前提而不能成立;合同无效,依合同......

·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般的职员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有些因为工伤而降低劳动能力的,还能依据工伤鉴定报告去相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而工伤鉴定又怎么做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

·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达到立案要求的,就会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而且我国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在制裁传授犯罪方法罪时可以依照......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尽职调查,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律师依据改制企业的改制、产权交易等计划,通过对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收集,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1、独立性原则:独立于委托人意志......

·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蓬安县律师?武昌区律师?武冈市律师?平武县律师?于都县律师?三河律师??在离婚的过程中,有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且自己也把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男方,因此,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应该给予赔偿。那么,事实上,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借条该怎么打......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实体店买了s8花费6000 到家后发现不是国行是港版,市场价4000多是不是违
·你好,律师,骑摩托车被小车撞骨折了,怎么处理
·贺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刑事拘留通知,告诉说,羁押贺州市看守所,
·男友离婚后房子孩子都归他,结婚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我父親入境突然被押走,也不知道關在哪個拘留所,我應該如何詢問
·但是她不领结婚证,彩礼和损失可以补给男方
·儿子网贷,现强制戒*两年,讨债人到我们老夫妻住所对我们进行辱骂,
·我先说一下,我朋友A今年在单位B找工作,录取前三名但是他考第
·父亲没有劳动力,女儿在什么情况下怎么赡养
·可不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大概费用是多少?两人因异地长期分居,钱是各用各的,婚前男
·如果普通纸发票跨月开错。购买方未报销把发票弄丢怎么
·对方拒不执行 成为老赖 我们该怎么办?
·QQ群发红包显示交易异常不能发红包怎么
·开车撞死一个人,驾驶证会吊销吗?吊销的话是几,要坐牢嘛
·强*案犯罪人自首开庭前是否能得到取保,是否要征求受害人意见?
·杨律师你好,我有一个土地所有权纠纷征收补偿款纠纷的一个案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