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一般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但这里对孩子一般都是指未成年子女。而此时不管是协商约定还是法官判决孩子归女方所有,作为男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往往就是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一般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但这里对孩子一般都是指未成年子女。而此时不管是协商约定还是法官判决孩子归女方所有,作为男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往往就是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上就是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的介绍,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自己的自身经济状况无法支付法律所规定的子女抚养费,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免除子女的抚养费。
二、如何给子女抚养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二)尚在校就读的;(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应定期给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在不同的家庭里面,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因此也就导致离婚夫妻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不一样。当然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此时也是可以约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商铺租赁纠纷,房东与一手承租人甲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
·找你代理案子,怎么联系你啊?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对防陷轮胎价格二万多当时没干发票现在有政策补贴但要发票我现在补可以吗怎么补才可以
·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咨询律师
·杜律师:我税银贷已经还清,卡被冻结,是你们封的吗?
·您好!请问我单位上月账户余额不足致使公积金没扣到款,这月可以补吗?会影响征信吗?
·你好我的驾驶证分扣完了,C照,七天已学习完了,我想去补考科目一,补考地点有哪些呢,成都
·我老公今天早上开车撞了骑摩托车的人现在已经报警人也送医院了,我想问如果人一直昏迷不醒我们需要做什
·你好。我哥上个月开拖拉机倒车时把邻居给压伤了。当时是邻居叫的
·如何担保,我的车和一辆摩托车撞了
·请问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如果单方终止合同该怎么
·我跟我男朋友没扯结婚证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孩子的户口在他那边,但是他一点责任担当都
·我婚前买房子 婚后永远是个人所有吗
·公开他人身份证号码是不是属于犯法
·戒*所要求转账过去,说是给家属,能不能相信
·断手算几级伤残,断手算几级伤残大约赔多少要求赔偿会不会考考虑家庭环境人员譬如多口

■ 相关内容
·如何确定法定抚养人,子女抚养权如何判?
      父母对于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因为婚姻关系的破碎或者其它原因,导致抚养关系出现变化,继而发生的纠纷。如何处理这些纠纷,法律对于抚养人是如何确定的,今天整理了如何确定法定抚养人相关的资料,供您阅读。一、如何确定法定抚养人法定抚养人即法律明确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


·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随之而来的就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如果对抚养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就需要由法院作出判决。那么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该返还押金吗?
      1.租赁押金是合同履约金的一种。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2.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在实际中,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需要提供很多相关的材料的。如果在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时候,没有将所需的材料准备齐全,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公证的失败。这样不仅浪费时间,还耽误了进程。针对这一内容,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

·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也逐渐成为了一个车辆大国。我国的的机动车拥有的辆数也上升到一个庞大的数字。随之而来的还有很多关于牌照车籍的问题。那么,机动车牌照迁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

·离婚纠纷案件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1月21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相信您都知道,诉讼是个比较复杂的程序,然而却也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现实中,有的人在需要追讨欠债的情况下,往往就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自然也就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一、国家赔偿分为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

·私立学校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应该怎么做
      很多时候我们在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该通过什么手段来得到应有的赔偿呢?下面我们就以私立学校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一问题为切入点来进行了解吧,请接着往下看。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

·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1、公房承租权名义上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租赁形式对产权属国家或单位的住房享有承租权,实质上是按国家对职工福利分房政策所取得的房屋使用权,这种房屋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公房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家庭内部处理的......

·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如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商铺租赁纠纷,房东与一手承租人甲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
·找你代理案子,怎么联系你啊?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对防陷轮胎价格二万多当时没干发票现在有政策补贴但要发票我现在补可以吗怎么补才可以
·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咨询律师
·杜律师:我税银贷已经还清,卡被冻结,是你们封的吗?
·您好!请问我单位上月账户余额不足致使公积金没扣到款,这月可以补吗?会影响征信吗?
·你好我的驾驶证分扣完了,C照,七天已学习完了,我想去补考科目一,补考地点有哪些呢,成都
·我老公今天早上开车撞了骑摩托车的人现在已经报警人也送医院了,我想问如果人一直昏迷不醒我们需要做什
·你好。我哥上个月开拖拉机倒车时把邻居给压伤了。当时是邻居叫的
·如何担保,我的车和一辆摩托车撞了
·请问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如果单方终止合同该怎么
·我跟我男朋友没扯结婚证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孩子的户口在他那边,但是他一点责任担当都
·我婚前买房子 婚后永远是个人所有吗
·公开他人身份证号码是不是属于犯法
·戒*所要求转账过去,说是给家属,能不能相信
·断手算几级伤残,断手算几级伤残大约赔多少要求赔偿会不会考考虑家庭环境人员譬如多口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