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房产,则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房产,则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首先,看房产证上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有效方法。其次,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所有权的,可对房产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再次,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可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的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保留出资凭证是非常重要的。出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等。
二、离婚时房屋的权属怎么确定
离婚时确定房屋的权属,关键是确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由于现在购买房产的方式已经不限于一次性支付全款了,因此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婚前购买,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当然,此时往往房产都是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那么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也是判给登记人所有,但此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同时就房产婚后增值的部分也是需要折价补偿的。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盐城市一家拆迁公司名来拆迁和评估价格
·朋友偷了自己手机,没6岁,她父母又不给钱,报警警察不怎么san
·您好,请问提前实习时间是否累计休假限/span>
·我是汕头人今巳75岁想买养老保险能给我买吗、买什么险种好、手续怎办
·像房子被强拆没有得到赔偿,一生苦苦修一座房子,突然想不开自*这个是谁的责san
·开发商延期交房,我要退房该如何起诉?
·吉安监狱办公室电话?
·科目二第一次没过,现在不想学了,能多少san
·请问9级伤残应该理赔多少.
·6薛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情侣关系,第一次有点强迫,以后都是
·男方一次次*博,女方无法忍受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有一五个月男
·本人女方一直带着孩子在外地生活和孩爸分居状态,两人经常吵架,
·手术后的赔偿,我给个人打工摔伤啦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和右踝骨骨折马上就要做手术医疗
·你好!我带一个朋友带了8万块钱。他现在不还我带他还了。7万多
·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这张应该是遗嘱吗?

■ 相关内容
·离婚房子更名去哪里办理?
      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可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进行诉讼。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可进行房屋更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手续不同,材料也不同,那么离婚房子更名去哪里办理才对?以下是相关资料,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可联系的专业律师。一、离婚后房产证更名......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一、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一章拆迁管理第一条在本市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二条在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涉及房屋拆迁,......


·很多人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将自己之前的那套房屋出售
      很多人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将自己之前的那套房屋出售。而此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出售二手房。但也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进行买卖交易。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不能买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能买的二手房有哪些(一)产权不明确......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个人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1、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不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医疗操作规程,容易对患者造成人上伤害,发生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获取对自身损伤的赔偿。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呢?一、医疗事故鉴......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执行死刑注意哪些事项?
      《刑法》中规定的最高处罚就是死刑,这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的刑罚。那么您知道,实践中死刑是如何执行的吗?而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死刑是怎么执行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关系。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特别是在商事审判中,人民法院......

·房产继承中法律问题
      所谓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这里主要掌握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正确理解房产继承。第一、继承从被继承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死亡时开始。......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83)、(84)......

·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
      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在债务人赖账不还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来讨债。诉讼也是债权人实现债权、追回欠款的有效方式之一。具体来说,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呢?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起诉打官司,当事人都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那么,债权人讨债时需要哪些证据呢?对......

·婚外同居,与第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合法有效吗?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按自然债处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1、有配偶......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1)收入方面。婚姻关系除约定外,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一、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盐城市一家拆迁公司名来拆迁和评估价格
·朋友偷了自己手机,没6岁,她父母又不给钱,报警警察不怎么san
·您好,请问提前实习时间是否累计休假限/span>
·我是汕头人今巳75岁想买养老保险能给我买吗、买什么险种好、手续怎办
·像房子被强拆没有得到赔偿,一生苦苦修一座房子,突然想不开自*这个是谁的责san
·开发商延期交房,我要退房该如何起诉?
·吉安监狱办公室电话?
·科目二第一次没过,现在不想学了,能多少san
·请问9级伤残应该理赔多少.
·6薛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情侣关系,第一次有点强迫,以后都是
·男方一次次*博,女方无法忍受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有一五个月男
·本人女方一直带着孩子在外地生活和孩爸分居状态,两人经常吵架,
·手术后的赔偿,我给个人打工摔伤啦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和右踝骨骨折马上就要做手术医疗
·你好!我带一个朋友带了8万块钱。他现在不还我带他还了。7万多
·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这张应该是遗嘱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