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的履行>>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即此时进行诈骗行为基本都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而因为涉及到合同的问题,因而往往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而构成此罪需要符合规定的主体要求,那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

  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即此时进行诈骗行为基本都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而因为涉及到合同的问题,因而往往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而构成此罪需要符合规定的主体要求,那法律中规定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罪名,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由个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都可成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除了个人之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犯本罪的单位也不仅限于国有企业、公司,任何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二、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量刑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根据诈骗数额多少的不同,有如下不同的量刑标准:(一)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拘役刑;1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合同诈骗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合同诈骗罪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客观鉴别标准,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所以合同诈骗,简言之,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故意制造假象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刑事犯罪的主体主要分为了两类,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现实中大多数的犯罪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而对于合同诈骗的主体来看,其中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的,其中自然人只需要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单位的话,则也是一般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都能够构成。



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老单位建设的小区,但是房子出售了,以后购买房屋的业主和以前的业主停车费用收费不一
·我老公名下的三十万贷款没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冻结了我的工资账户,我该怎么办
·你好!如果有一张欠条,内容不是我写的,签名却是我的,关键是我
·正常人被继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求助
·你好,我是社区的社工,遇到一名老人,自己老伴龄较大,且意识不清,老龄
·咨询,我要怎么写张借条,我要怎么写张借条,以后我上法院告他可以拿
·这样可以吗,过年前
·1999年,拆迁搬到大龙新村居住,我住3楼,2楼的沈**与郁
·可以成立婚姻介绍公司吗,可以成立合法的婚姻介绍公司吗?要什么条件
·借款36期,已经还款24期,现在负债累累,家人出面还债,只能承受剩余本金,当时借款实际到账4
·贷款房,想要加夫妻一方的名字。需要什么费
·1978年招进学校工作至1992年是鉴订劳动合同的校内合同工
·有个法院执行没有履行,是个担保的,会对信用度多影响吗,有时间限制吗,谢谢
·原因是:他人以前给我一块地,己经十多了,现在他要返悔要回那块地,该不该给还他。?
·补正裁定是否需要由原合议庭成员
·**昨天晚上在活动现场,当时很乱,也没试用买的平板,当时做活动的人也没有介绍平板的功能,到家用了

■ 相关内容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 现在不管是大街小巷还是在网络上,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现在不管是大街小巷还是在网络上,都能看到很多培训课程,各式各样的培训内容琳琅满目。那么在众多培训课程中怎么才能分辨真假呢,在报名参加培训课程之后,需要签订一分合乎法律规定的培训合同内容规范,其主要内容一般是什么呢?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合同履行主要指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去履行,当然,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也就自然的拥有了法律效力,不过合同效力也是可以改变的。那么合同履......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一、无偿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我们在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一般都承包给专业的工程团队进行建设,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责任义务。最后工程建设完成了,我们再去进行验收。那么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工程质量检查方法根据建筑......

·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也是享有婚生子女的待遇。因此,最为他的父母,也是要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

·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虽然此时不会对罪犯剥夺人身自由,但也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一般被判拘役的往往就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基本不会在监狱里面服刑。那法律中规定的拘役最长多少时间?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

·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
      组织他人实施卖淫活动的,此时也是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而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具体行为包括了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而判断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需要看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还要与非罪进行区分,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是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

·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怎么办?
      在当代社会,每个人到了法定的年龄都会为了谋求生活而去工作,在职场这个大环境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员工和用人单位的纠纷了,如果一个单位的员工对公司心存不满,就会有很多过激的行为,比如挑衅公司。那么,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员工......

·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办理案件。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诉讼费用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别,案件标的越大,诉讼费用越高。今天,我们来看看诽谤罪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一、种类在我......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迄今为止,合同的类别多种多样,为社会上的各种交易提供了凭证、规定、违约后果处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条件。其中有一种合同为工程合同,主要是为了工程的建设而出现的。既然有工程合同,就一定有对于工程合同的质量及完成要求。那么我国的合......

 
南京合同的履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老单位建设的小区,但是房子出售了,以后购买房屋的业主和以前的业主停车费用收费不一
·我老公名下的三十万贷款没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冻结了我的工资账户,我该怎么办
·你好!如果有一张欠条,内容不是我写的,签名却是我的,关键是我
·正常人被继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求助
·你好,我是社区的社工,遇到一名老人,自己老伴龄较大,且意识不清,老龄
·咨询,我要怎么写张借条,我要怎么写张借条,以后我上法院告他可以拿
·这样可以吗,过年前
·1999年,拆迁搬到大龙新村居住,我住3楼,2楼的沈**与郁
·可以成立婚姻介绍公司吗,可以成立合法的婚姻介绍公司吗?要什么条件
·借款36期,已经还款24期,现在负债累累,家人出面还债,只能承受剩余本金,当时借款实际到账4
·贷款房,想要加夫妻一方的名字。需要什么费
·1978年招进学校工作至1992年是鉴订劳动合同的校内合同工
·有个法院执行没有履行,是个担保的,会对信用度多影响吗,有时间限制吗,谢谢
·原因是:他人以前给我一块地,己经十多了,现在他要返悔要回那块地,该不该给还他。?
·补正裁定是否需要由原合议庭成员
·**昨天晚上在活动现场,当时很乱,也没试用买的平板,当时做活动的人也没有介绍平板的功能,到家用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