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城镇土地属于国有土地,政府在进行旧城改造的时候,可能会对部分土地征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居民的土地被政府收回后,可以拿到一部补偿款,包括安置费、补偿费。如果上面种植农作物,则还涉及到青苗费。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城镇土地属于国有土地,政府在进行旧城改造的时候,可能会对部分土地征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居民的土地被政府收回后,可以拿到一部补偿款,包括安置费、补偿费。如果上面种植农作物,则还涉及到青苗费。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本文的介绍。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青苗是指被征收土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城市郊区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3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收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是重要的物权,居民拿到国有土地是要付出成本的。政府征用国有土地,要给被征地居民一定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最高为当季农作物的最高产值。如果刚播种的农作物,则按照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另外,居民还可以拿到安置费,这个按照人头发放。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四天前遇假中彩网以买彩票诈骗,夲人被骗一万匕干多,只有一个转
·嫁外省,户口没迁走,能享受当地的待遇吗?
·我们如何拿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要起诉
·:甲方租赁:乙方建筑器材,欠租金不给,约租金15O万元,欠货
·装修纠纷,装修未签订合同、装修粗糙
·酒吧被拆,不知道,我该怎么解决
·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近佗城镇抓了五人卖淫女送往何处
·突遭企业解雇,企业应对职工有何补
·有没有办法追回财物,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
·举报韩国老板雇佣黑工
·乡村对原建于1965的大会 堂进行拆san
·马宝昌律师你好,我想请律师,我在1991年在荒山载了6亩地树
·我母亲因宅基地问题与邻居发生冲突导致受伤我该所要哪些赔偿
·父母产权房过户给子女,房子已经满五年

■ 相关内容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事件很多,其中大部分矛盾都集中在征地补偿款上。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这个和当地的经济生活发展情况、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有关。那么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是怎样的?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国家方面给予被征地人的补偿,这方面的条例很明晰,并且还有专门的法律条文的订立,征地补偿法是各个地方在实行具体的征地补偿的时候的总纲,当然,因为各地方情况不同,征地补偿当然也会有所调整,比如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一、......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越来越多,政府就会不定期的征收城市周边的土地用于发展,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会根据土地原有建筑给予一定的赔偿,每个地方的补偿总有差异,下面就以山东省征地补偿新规定为例为您做出讲解,希望能帮助到您。山东省征地补......


·质权的特点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那些证据
      1、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2--公司制改制后股权的设置和选择
      根据股权性质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普通股股东在公司提列了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支付了优先股股利后,才能参与盈余分配,其股利具有不确定性。优先股由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得股利,因此股利确定,清算时,优先股优于普通股。但是一般不参与管理,而且没有表决权。可见,公司改制时......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不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内容具有哪些特征?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不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内容具有哪些特征?一、赠与合同的判定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

·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如今很多企业开展农产品生产,帮助农民创收。但是对于这些涉农企业来说,却面临融资难这个问题。没有生产所需资金,涉农企业举步维艰。在这方面,需要国家和企业共同面对解决。那么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下面我......

·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有的夫妻离婚可能自己没有多少时间去处理离婚事项,因此就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当然更多时候,离婚夫妻是希望通过律师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此时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案件......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撤回的条件应如何把握?
      1、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3、所谓劳务派......

·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有哪些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目前,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符合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那么,在中国,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这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话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一、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民法典》......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是作为此罪量刑情节存在的,由于此时的犯罪数额已经很大了,因此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不会在最低档判刑。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四天前遇假中彩网以买彩票诈骗,夲人被骗一万匕干多,只有一个转
·嫁外省,户口没迁走,能享受当地的待遇吗?
·我们如何拿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要起诉
·:甲方租赁:乙方建筑器材,欠租金不给,约租金15O万元,欠货
·装修纠纷,装修未签订合同、装修粗糙
·酒吧被拆,不知道,我该怎么解决
·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近佗城镇抓了五人卖淫女送往何处
·突遭企业解雇,企业应对职工有何补
·有没有办法追回财物,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
·举报韩国老板雇佣黑工
·乡村对原建于1965的大会 堂进行拆san
·马宝昌律师你好,我想请律师,我在1991年在荒山载了6亩地树
·我母亲因宅基地问题与邻居发生冲突导致受伤我该所要哪些赔偿
·父母产权房过户给子女,房子已经满五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