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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

    一、房地产开发方面:
    1. 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谈判,起草、制作、审核相关的文本、文件;
    2. 参与土地出让的谈判,起草、制作、审核相关的文本、文件;
    3. 为收购房地产项目公司做前期调查,并起草、制作审核相关的文本、文件;
    4. 担任房地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出谋划策及解决日常法律问题;
    5. 为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6. 代理房地产公司的各类诉讼案件。

    二、建设工程方面:
    1. 为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提供法律帮助;
    2. 起草、制作、审核各类总包、分包工程合同、文件以及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3. 担任建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解决日常法律问题。
    4. 代理工程欠款以及各类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

    三、公民个人方面:
    1. 为公民个人房地产买卖做前期调查,陪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陪同办理过户手续,陪同交房等;
    2. 代为起草、制作、审核各类房地产相关的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
    3. 代理公民个人的各类与房地产、装修的相关的诉讼。

  • 服务模式:
    一、非诉讼服务模式
        1、全过程法律服务,即由本站律师提供房地产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建设、房产预售、预租、出售、前期物业管理等阶段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服务内容。
    此项服务方式的收费标准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5‰。
        2、过程法律服务,或称专项法律服务,即由本站律师提供项目建设的前期开发(即土地开发阶段)、中期开发(即施工营建阶段)、后期开发(即预出售、预出租阶段)中某一阶段的法律服务。
    此项服务方式的收费标准为:前期开发和中期开发阶段按该阶段投入的开发投资额的2‰-5‰,后期阶段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 ‰-3‰。
        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即由本站律师常年法律顾问,为贵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此项服务方式的收费标准为两万四至十万。
        4、小时收费制。本站根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时间按月收取服务费用。卫龙律师收费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小时。
    二、诉讼或仲裁服务模式
        1、诉讼
        代理建筑工程、房地产诉讼案件的一审、二审及执行。提供相应阶段的起诉书、答辩状、证据调查、证据质证、财产保全、代理意见、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服务。
        参考收费标准:争议标的额的2%---3%
        2、仲裁
        代理建筑工程、房地产仲裁案件,提供案件所需的申请书、答辩状、证据调查、证据质证、财产保全、代理意见、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服务。
        参考收费标准:争议标的额的2%---5%
        具体收费由双方协商。
  • 南京房地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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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更新:2010-9-12 13: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