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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附近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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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南京律师为例子,说明查找搜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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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律师事务所律师教你打官司
官司按其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性质与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三类:民事官司、刑事官司以及行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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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述这三类官司而言,有其基本的步骤与方法,下面,南京律师教教大家如何打官司。
一、打官司的..步——起诉
(一)起诉要找对人:所谓“找对人”包括两方面的含义:要有合格的原告和合格被告。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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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告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作为原告应注意事项有:..,确定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不要以为任何争议.都会受理。第二,应当确定被告是谁。如何正确地选择被告往往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诉讼策略的制定,这是一个诉讼技巧。第三、应当有比较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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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选择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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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写好诉状。在诉状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诉讼请求。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将决定案件的性质,务必要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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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被告应注意事项有:第二、接到.送达的诉状后,您就是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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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应当立即对诉状所及的纠纷内容进行调查,如到.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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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慎重地确定应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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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视的态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应诉更是不可取的,.的缺席判决往往对被告是不利的。第三、尽早查阅有关法律资料,熟悉诉讼程序,否则在不经意中丧失自己的权利,就吃大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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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不要就纠纷随意发表意见(尤其是书面意见),因为那可能带来败诉或不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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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办法就是请教律师。
法人怎样打官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上称为法人。法人是和自然人相对而言的。单位、组织称为法人,一般公民则称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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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打官司与自然人打官司基本一样,如果提起诉讼,也要递交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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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多怎样打官司: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一般指10人以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第55条规定的程序:1、起诉时人数确定的,由全体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2、在起诉时究竟有多少人参予尚未确定时,人民.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情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到受理.登记。3、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后,来到人民.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和先起诉的当事人联合推荐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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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对前来参加登记的诉权人都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内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找不到被告怎么办: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起诉要找对门:首先,案件应归.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主管的案件,.必须受理、审判;凡是不属于人民.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就不能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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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案件应由.管,但应该向哪个.起诉?这就涉及到.管辖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三)起诉要会写诉状:打官司首先得有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
(四)如何计算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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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了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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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否则,人民.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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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近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
1、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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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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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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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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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5、授权不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 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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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聘请律师费用一般也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7、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8、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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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除属于《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新证据”外,.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而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被.认定的风险,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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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除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外,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据效力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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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否则会导致.不予采信证人证言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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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证人不出庭作证: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12、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将承担不予委托评估、鉴定的后果。
13、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和有关证据线索的,.可不予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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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后果。
15、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己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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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因为可能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无法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结案。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有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债权人会白白支付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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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当事人应就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提供证据或线索并向.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以便.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一方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而保全费及垫付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还会导致无财产执行的风险。
18、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的风险:如果不能提供,执行申请人胜诉后裁判结果无法兑现的风险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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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
19、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附近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打官司需要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
(一)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1、案件受理费是指.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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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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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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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人民.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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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诉讼费用的预交:如果是..审民事案件的原告,在接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必须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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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执意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案件将不能得到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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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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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和方式。
★附近律师事务所律师教你如何提起民事上诉: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提起上诉,请求上级.再次审理。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效力。要上诉,就必须写上诉状,同时必须缴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必须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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