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 合同法 > 合同分则 >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二、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2022-12-14 20:49:42

延伸阅读:
·还没有文章
·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可否以法律关系认识错误为由,要求自动恢复劳动关系?
·企业规章制度中的竞业禁止规定对劳动者是否有约束力?
·所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与企业内部制度规定不符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在清算期间法人资格仍然存续,公司是否需继续履行与普通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推荐阅读:

[xoYu_PAGE]

 
南京律师热线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推荐专题
[xoYu_keyword]
 南京律师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