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笔作品,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该解释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解释规定: (一)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二)当事人同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因此提醒大家,以后您要是为谁操刀执笔,却又不想丢掉著作权的话,要注意和对方签订协议,明确著作权的归属。 2022-12-14 20:49:09 延伸阅读: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规定的著作权归作者以外的情形,但没有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作品的著作权与所有权可以分离吗 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的客体是有体物。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客体是无体物,即作品。例如,画家将自己的一幅画送给他人,如果没赠与该画......·著作权的保护期 著作权,由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组成,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依法律的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由“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 ·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程序·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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