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计算机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2022-12-14 20:49:01 延伸阅读: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计算机软件保护......·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软件著作权应归何人所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该软件的开发者。何谓“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该条第二款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从著作权产生之日起计算。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自软件著作期产生之日起,截止于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著作权人终止及其死...... ·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程序·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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