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2022-12-14 20:48:04 延伸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征收·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监督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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