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 损害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022-12-14 20:46:03

延伸阅读: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保险理赔时效

推荐阅读:

[xoYu_PAGE]

 
南京律师热线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推荐专题
[xoYu_keyword]
 南京律师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