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法律快车小编知识延伸:

  再婚生育政策最新规定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2022-12-14 20:43:27

延伸阅读: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n......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
·抢劫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推荐阅读:

[xoYu_PAGE]

 
南京律师热线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推荐专题
[xoYu_keyword]
 南京律师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