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所以,孩子虽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父母的赠与行为对他(她)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的,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应当认定为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经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的,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为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给未成年人的,应当认定为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这两条法律的规定说明,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小孩的名下是完全符合法律归于赠与的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所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一旦房屋过户到小孩的名下,那么即使小孩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也还是房屋的产权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2022-12-14 20:43:14 延伸阅读: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1)收入方面。婚姻......·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1年以上不满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就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证明分居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夫妻分居,可是口头上的说法在法庭上不容易被法官所采纳,为了能够证明分居的事实,我们应该注意搜集一下证据。 &...... ·如何撤销婚姻?·离婚案件的受理法院·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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