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 律师解答: 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购买学区房提醒: 1、购买学区房,尽早落户是关键所在。 即原有户口必须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否则,即使产权属于自己,但仍有可能会面临由于原住户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 2、注意区分临时学区。 同一条路或同一个小区里的孩子,并非都会被划分到同一所小学,有的学校会根据每年新生的摸底情况,在学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会有所调整。 因此,最好不要买处在两个学区分界线附近的二手房,买房前应先到当地教育局咨询当年学区的划分政策,对比近几年学区划分的变动,从中挑选学区较为稳定的二手房。同时,关注学校新政策,部分学校会出台一些政策,如“入学后,几年内不许卖房”、“同一套房子的学生入学,要相隔5年以上”等等。 3、学位房不等于学区房 目前,市场中出现的买房送学位和真正意义上的学区房有所不同。学位房大多是开发商将知名学校引进到项目或和知名学校签约,送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子女就学的学位,但该入学学位是有条件的,比如房屋面积、购房时间、房屋价款等,因此这类房屋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学区房。2022-12-14 20:42:29 延伸阅读: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在约定的某一特定时段签订本约。 预约的构成,一般来说,需要考察两方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分析。 出卖人具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而不订立,能否判决当事人订......·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房屋建筑面积不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本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计价方式为按套(单元)计算,并未约定房屋单价,该约定的交易方式和计价办法不违反......·一房二卖——房产转以后再卖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 ·房子有抵押,怎么过户?·共有住房承租权能否变更?·回迁房可以购买吗?·居间服务格式条款中的“独家代理”有效吗?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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