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 合同法 > 合同分则 > 借款合同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1、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2022-12-14 20:42:00

延伸阅读: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因为网络借贷发生纠纷,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呢?网络借贷由于是使用网络介质的,所以一般要固定的材料大多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律师认为,网贷......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当事人和贷款有特定的范围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有借贷权利的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而借款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贷款的范围上,除了自然人特定的范围的消费贷款(如个人购买住房等)......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之复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是因......

·借款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可否以法律关系认识错误为由,要求自动恢复劳动关系?
·集体合同争议案件中的诉讼主体如何判断?
·未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居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如何界定?

推荐阅读:

[xoYu_PAGE]

 
南京律师热线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推荐专题
[xoYu_keyword]
 南京律师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