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1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除前述两类裁定外,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可申请再审。 申请撤销的二审裁定为高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该裁定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2022-12-14 20:41:28 延伸阅读: ·因挂靠协议发生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在挂靠过程中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按照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定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多重买卖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权的认定 一、多重买卖合同怎么履行 1、多重买卖合同的各个买卖合同均尚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某一买受人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但同时,其他买受人可依《......·购车合同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保证期间的种类 保证期间按形成方式可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按保证的性质又可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一、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约定保证期间,即债......·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 ·再审期限多长?·什么事再审申请的新证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申请再审·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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