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复议是指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环境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如果复议机关经审理,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对符合国家赔偿有关规定的,应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2022-12-14 20:41:13 延伸阅读: ·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是有关环境受害人认为环境行政管......·关于变压器的环境噪声的危害性确认 关于低频噪声对人的生理造成的直接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音那么明显,但是近来国内从事低频噪声研究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由于可直达人的耳骨,而且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被迫接受这种噪声,容易烦恼激......·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权利义务参照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诉讼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方面承认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 ·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行起诉?·法院在诉讼中是否可以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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